谷梁传·宣公·十五年

穀梁赤 Ctrl+D 收藏本站

一、十有五年,春,公孙归父会楚子于宋。

一、宣公十五年,春天,鲁大夫公孙归父和楚庄王在宋会面。

  二、夏,五月,宋人及楚人平。

二、夏天,五月,宋国人和楚国人讲和。

  平者,成也。善其量力而反义也。人者,众辞也。平称众,上下欲之也。外平不道,以吾人之存焉道之也。

“平”指的是讲和,表示对他们能够量力而行、选择和平之道的赞赏。“人”则是指人数众多的说法。提到讲和并说人多,是在表明君臣皆愿意讲和。关于外国讲和的事情未作记载,是因为我们鲁国的人参与其中,所以才进行了记录。

  三、六月,癸卯,晋师灭赤狄潞氏,以潞子婴儿归。

三、六月,癸卯(十八)日,晋军灭亡了赤狄的潞氏,俘获了潞国国君潞婴儿回来。

  灭国有三术,中国谨日,卑国月,夷狄不日。其日,潞子婴儿贤也。

记载灭亡国家的方式有三种:对中原国家应慎重记录具体的日期,对附庸小国则记录月份,而对夷狄之国则不记录日期。经文提到“潞子婴儿”,是因为他是一位贤能之人。

  四、秦人伐晋。

四、秦国人讨伐晋国。

  五、王札子杀召伯、毛伯。

五、鲁大夫王札子杀害了大夫召伯、毛伯。

  王札子者,当上之辞也。杀召伯、毛伯,不言其何也?两下相杀也。两下相杀,不志乎春秋,此其志何也?矫王命以杀之,非忿怒相杀也,故曰,以王命杀也。以王命杀则何志焉?为天下主者,天也。继天者,君也。君之所存者,命也。为人臣而侵其君之命而用之,是不臣也。为人君而失其命,是不君也。君不君,臣不臣,此天下所以倾也。

提到“王札子”,是因为他把自己视为天子。杀害了臣子召伯和毛伯时,未用“其”,这是因为双方的臣下相互残杀。臣下之间相互杀戮,原本不应被记录在《春秋》中,但这里仍然记载了,原因在于他们是假托天子的名义进行的杀戮,而非出于个人的怨恨。因此,记载为以周王的命令进行的。那么,为什么要特别记录这一点呢?因为天下的主宰是上天,国君则是继承上天旨意的人,国君所依赖的,就是能够发布命令的权力。然而,作为臣下却侵犯了自己国君发布命令的权力,这是不遵循人臣之道的;而作为国君若失去了发布命令的权力,则是不履行人君之道的。君王不似君王,臣下不似臣下,这正是天下倾覆的根本原因。

  六、秋,螽。

六、秋天,螽虫成灾。

  七、仲孙蔑会齐高固于无娄。

七、鲁大夫仲孙蔑和齐国大夫高固在无娄会面。

  八、初税亩。

八、开始按地亩多少征税。

  初者,始也。古者什一,藉而不税。初税亩,非正也。古者三百步为里,名曰井田。井田者,九百亩,公田居一。私田稼不善则非吏,公田稼不善则非民。初税亩者,非公之去公田,而履亩十取一也。以公之与民为已悉矣。古者公田为居,井灶葱韭尽取焉。

“初”​,就是开始的意思。在古代,公田占总土地的十分之一,征用民力耕种公田时不征收税款。最初按地亩征税,这样做并不合乎正道。古时三百步为一里,这种制度称为井田。井田的总面积为九百亩,其中公田占一份。如果私人田里的庄稼歉收,就会责备官吏;而公田里的庄稼若不好,则会责备百姓。提到“初税亩”,是对鲁宣公取消公田并实地丈量田亩、按十分之一征税的责备,认为宣公使百姓不得不倾尽所有。古代的时候公田是被大家共同占有,挖井、修灶、种植葱、韭菜等这样的日常给用都从公田获得。

  九、冬,蝝生。

九、冬天,产生蝝虫。

  蝝非灾也。其曰蝝,非税亩之灾也。

蝝虫不是灾害。经文说“蝝”​,是责备按照地亩收税带来灾害。

  十、饥。

十、发生饥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