晏子春秋·卷一·内篇·篇十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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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公欲废适子阳生而立荼晏子谏

景公欲废适子阳生而立荼晏子谏

  淳于人纳女于景公,生孺子荼,景公爱之。诸臣谋欲废公子阳生而立荼,公以告晏子。

淳于国献女子给齐景公,生下了孺子荼,齐景公非常宠爱他。有些大臣见此情景便提议让景公废掉嫡长子阳生,改立荼为太子。景公把这件事告诉了晏子。

  晏子曰:“不可。夫以贱匹贵,国之害也;置大立少,乱之本也。夫阳生,生而长,国人戴之,君其勿易!夫服位有等,故贱不陵贵;立子有礼,故孽不乱宗。愿君教荼以礼而勿陷于邪,导之以义而勿湛于利。长少行其道,宗孽得其伦。夫阳生敢毋使荼餍粱肉之味,玩金石之声,而有患乎?废长立少,不可以教下;尊孽卑宗,不可以利所爱。长少无等,宗孽无别,是设贼树奸之本也。君其图之!古之明君,非不知繁乐也,以为乐淫则哀,非不知立爱也,以为义失则忧。是故制乐以节,立子以道。若夫恃谗谀以事君者,不足以责信。今君用谗人之谋,听乱夫之言也,废长立少;臣恐后人之有因君之过以资其邪,废少而立长以成其利者。君其图之! ”公不听。

晏于说:“绝对不行。将卑微之人与高贵之人相匹配,会给国家带来危害;废黜长子而立幼子为太子,更是祸乱的源头。阳生比荼年长,而且国人都非常拥戴他,因此不可以轻易改变!自古以来,服饰与地位的匹配都有等级的区分,因此卑贱地位的人不能凌驾于高贵之人上;立太子要依循礼法制度,因此庶子不能扰乱宗子的地位。希望君王能够教导荼恪守礼数,使他不要陷入邪恶;用正义来引导他,使他不要沉迷于私利。如果年长者和年幼者各自依其道行事,宗子和庶子都能遵循伦序,那么阳生岂会让荼饱食美味,尽情享受歌舞美乐,而让他遭受忧患呢?废长立幼,无法使臣民悔悟服从;偏重庶子而轻视嫡子,并不会对您所钟爱的人有任何益处。长幼无等级之分,嫡庶不分高下,这都是导致灾祸、树立奸佞的根源啊。恳请君王慎重考虑此事!恳请君王慎重考虑此事!古代圣明的君王并非不懂得欣赏歌舞、尽情享乐,而是明白过度奢靡会带来的祸患;并非不知道册立喜爱的儿子为太子,而是知道失去道义将带来灾难。因此,制定音乐需有节制,确立太子必须依礼法。至于那些用谗言谄媚侍奉君王的人,不应授予重任,更不应轻信他们的言辞。如今君王采纳了谗谀之人的计策,听信作乱之人的言语。如果废黜长子而立幼子为太子,我担心后人会以君王当前的错误为借口,进一步助长他们的邪恶行径,甚至废黜幼子立长子以谋取私利。君王务必慎重考虑清楚啊。”景公并没有听从。

  景公没,田氏杀君荼,立阳生;杀阳生,立简公;杀简公而取齐国。

景公死后,以田乞为首的田氏一族杀掉荼,立阳生为君主;后来阳生又被杀掉,立简公为齐国君主;后来又杀死简公而取代了齐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