谷梁传·庄公·二十二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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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二十有二年,春,王正月,肆大眚。

一、庄公二十二年,春天,周王的正月,进行大赦。

  肆,失也。眚,灾也。灾纪也,失故也。为嫌天子之葬也。

“肆”表示赦免,“眚”指的是罪过。有罪过是要惩治的,赦免了是有原因的。是为了符合天子制定的丧葬制度。

  二、癸丑,葬我小君文姜。

二、周王正月癸丑(二十三)日,安葬了我国国君鲁桓公的夫人文姜。

  小君,非君也。其曰君何也?以其为公配,可以言小君也。

小君,不是国君。经文说“君”​,为什么呢?因为她是鲁桓公的配偶,可以称小君。

  三、陈人杀其公子御寇。

三、陈国人杀掉了他们的公子妫御寇。

  言公子而不言大夫,公子未命为大夫也。其曰公子何也?公子之重视大夫,命以执公子。

称为公子而不是大夫,是因为公子尚未被任命为大夫。经文中称他为公子,是因为公子的地位与大夫相当。大夫受到任命之后可以享受公子般的礼遇。

  四、夏,五月。

四、夏天,五月。

  五、秋,七月,丙申,及齐高傒盟于防。

五、秋天,七月,丙申(初九)日,和齐国的高傒在防地会盟。

  不言公,高傒伉也。

不说“公”​,因为那样就与高傒对等了。

  六、冬,公如齐纳币。

六、冬天,鲁庄公到齐国去送定婚的聘礼。

  纳币,大夫之事也。礼有纳采,有问名,有纳征,有告期。四者备,而后娶,礼也。公之亲纳币,非礼也,故讥之。

送聘礼本是大夫的职责。根据婚嫁礼节,娶亲需经过四个步骤:挑选女子、询问清楚姓氏、赠送聘礼、告知婚期,然后才是迎娶,才合乎礼制。鲁庄公亲自去送聘礼,不合礼制,所以讥讽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