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五年,春,晋侯杀其世子申生。
一、僖公五年,春天,晋献公杀了太子申生。
目晋侯斥杀,恶晋侯也。
称“晋侯”,是贬斥杀太子,是憎恶晋献公。
二、杞伯姬来朝其子。
二、嫁到杞国的鲁女伯姬回国,让她的儿子来朝见。
妇人既嫁不踰竟,踰竟非礼也。诸侯相见曰朝。伯姬为志乎朝其子也。伯姬为志乎朝其子,则是杞伯失夫之道矣。诸侯相见曰朝,以待人父之道,待人之子,非正也。故曰,杞伯姬来朝其子,参讥也。
女子一旦出嫁,便不应越过国界,若越过国界,便不符合正道。只有诸侯间的会面才称为“朝”,而伯姬希望她的儿子能够前来朝见。如果伯姬希望自己的儿子来朝见,就表明杞伯未尽到作为丈夫的责任。诸侯之间相见才称为“朝”,而以接待父亲的礼仪来接待其儿子,这也不合正道。因此,经文记载“杞伯姬来朝其子”,实际上讽刺了三件事。
三、夏,公孙兹如牟。
三、夏天,公孙兹去了牟国。
四、公及齐侯、宋公、陈侯、卫侯、郑伯、许男、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戴。
四、鲁僖公及齐桓公、宋桓公、陈宣公、卫文公、郑文公、许僖公、曹昭公与周惠王的太子姬郑在首戴会面。
及以会,尊之也。何尊焉?王世子云者,唯王之贰也。云可以重之存焉,尊之也。何重焉?天子世子世天下也。
先说“及”再说“会”,表示尊重他。为什么尊重呢?所谓周天子的太子,是天子的继承人。说可以因此重视他,显示他的存在,是尊重他。为什么尊重他呢?因为周天子的太子,是要继承天下的。
五、秋,八月,诸侯盟于首戴。
五、秋天,八月,诸侯们在首戴缔结盟约。
无中事而复举诸侯何也?尊王世子,而不敢与盟也。尊则其不敢与盟何也?盟者,不相信也,故谨信也。不敢以所不信而加之尊者。桓,诸侯也,不能朝天子,是不臣也。王世子,子也,块然受诸侯之尊己,而立乎其位,是不子也。桓不臣,王世子不子,则其所善焉何也?是则变之正也。天子微,诸侯不享觐。桓控大国,扶小国,统诸侯,不能以朝天子,亦不敢致天王,尊王世子于首戴,乃所以尊天王之命也。世子含王命会齐桓,亦所以尊天王之命也。世子受之可乎?是亦变之正也。天子微,诸侯不享觐,世子受诸侯之尊己,而天王尊矣,世子受之可也。
中间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却称“诸侯”,原因在于对周天子的太子表示尊重,不敢与他缔结盟约。为何因为尊重而不敢结盟呢?结盟本是由于彼此缺乏信任,为了确保各方守信才缔约,而对尊贵之人不应以不信任的态度相待。齐桓公身为诸侯,却未去朝见天子,这不符合人臣之道。而周天子的太子作为儿子,却安然接受诸侯的尊奉并处于尊位,这不符合人子之道。齐桓公不合人臣之道,太子不合人子之道,那么经文所称赞的是什么呢?称赞的是打破常规礼仪以使其符合正道的做法。在周天子衰微、诸侯不再进献和朝见的情况下,齐桓公控制大国,扶助小国,统领诸侯,却无法带领他们去朝见天子,也不敢邀请天子亲自前来。因此,他通过尊奉天子的太子来表示对天命的敬重。太子接受天子的命令并与齐桓公会面,也是以这种方式尊重天命。那么,太子接受诸侯的尊奉是否合适呢?这也是一种变通礼仪以合于正道的表现。天子衰微,诸侯不再进献或朝见,太子接受诸侯的尊奉,便等同于天子得到了尊重。因此,太子接受尊奉是合适的。
六、郑伯逃归,不盟。
六、郑文公逃回郑国不参与结盟。
以其去诸侯,故逃之也。
因为他离开诸侯,所以说他逃跑。
七、楚人灭弦,弦子奔黄。
七、楚国人灭亡了弦国,弦国国君姬弦子逃到了黄国。
弦,国也。其不曰,微国也。
弦,是国家。经文不记载日期,因为它是一个小国家。
八、九月,戊申,朔,日有食之。
八、九月,戊申日,朔日,发生日食。
九、冬,晋人执虞公。
九、冬天,晋国人抓获了虞国国君。
执不言所于地,缊于晋也。其曰公何也?犹曰其下执之之辞也。其犹下执之之辞何也?晋命行乎虞民矣。虞虢之相救,非相为赐也。今日亡虢而明日亡虞矣。
虽然抓获了但未说明抓获地点,这是因为虞国的领土已被晋国纳入其中。经文称之为“公”,原因在于这相当于他的下臣捕捉到的说法。这种情况相当于他的下臣所做的事情,实际上是晋国命令虞国执行的。虞国和虢国之间应是互相救助的关系,不是相互利用来获得好处的关系。今天灭亡了虢国,接下来第二天就灭亡了虞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