谷梁传·庄公·六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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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六年,春,王三月,王人子突救卫。

一、鲁庄公六年,春天,周王的三月,周王室的官员子突救援卫国。

  王人,卑者也。称名,贵之也,善救卫也。救者善,则伐者不正矣。

“王人”指的是地位卑微的官员。称呼他的名字是出于对他的尊重,并赞许他对卫国的救援行动。既然救援卫国的行为值得赞许,那么攻击卫国的行为自然是不正义的。

  二、夏,六月,卫侯朔入于卫。

二、夏天,六月,卫惠公姬朔进入卫国。

  其不言伐卫纳朔何也?不逆天王之命也。入者,内弗受也。何用弗受也?为以王命绝之也。朔之名,恶也。朔入逆,则出顺矣。朔出入名,以王命绝之也。

经文中没有提到诸国攻打卫国导致卫惠公姬朔回国的事,为什么呢?因为这样做会违背周天子的命令。这里使用“入”字,表示卫国人不愿意接受姬朔的回归。为什么不接受呢?这是因为按照周天子的命令,姬朔应该被废弃。直接称呼他的名字“朔”是出于对他的厌恶。姬朔进入卫国是违背天子命令的行为,而他离开卫国则符合天子的旨意。因此,姬朔在出入卫国时直接称其名字,表明他已经被按照天子的命令废弃。

  三、秋,公至自伐卫。

三、秋天,鲁庄公从攻打卫国的战场回来告祭祖庙。

  恶事不致,此其致何也?不致,则无用见公之恶,事之成也。

对做了坏事回来是不记载其告庙活动的,这里记载了,为什么呢?不记载的话,就无法用来表现庄公做成了坏事。

  四、螟。

四、发生虫灾。

  五、冬,齐人来归卫宝。

五、冬天,齐国送来卫国的宝物。

  以齐首之,分恶于齐也。使之如下齐而来我然,恶战则杀矣。

由于齐国是伐卫的主要领头者,因此将罪责归于齐国。让这件事看起来好像齐国处在下位而来我国的样子,那这罪恶战事的罪责就减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