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五年,春,公如齐。
一、宣公五年,春天,鲁宣公到齐国去。
二、夏,公至自齐。
二、夏天,鲁宣公从齐国回来告祭祖庙。
三、秋,九月,齐高固来迎子叔姬。
三、秋天,九月,齐国的大夫高固到鲁国来迎娶子叔姬。
诸侯之嫁子于大夫,主大夫以与之。来者,接内也。不正其接内,故不与夫妇之称也。
诸侯将女儿嫁给大夫时,由本国的大夫主持婚礼并将女儿嫁给对方。“来”指的是与国君行婚姻之礼。认为大夫与国君行婚礼不符合礼制,因此没有用夫妇的称谓来称呼他们。
四、叔孙得臣卒。
四、鲁国叔孙得臣去世。
五、冬,齐高固及子叔姬来。
五、冬天,齐国的大夫高固和夫人子叔姬来鲁国。
及者,及吾子叔姬也。为使来者,不使得归之意也。
“及”,就是和鲁国的女儿子叔姬一起。高固是作为使臣来访的,不让他显得是带着子叔姬回来探望父母。
六、楚人伐郑。
六、楚国人讨伐郑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