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九年,春,王正月,杞伯来迎叔姬叔丧以归。
一、成公九年,春天,周王的正月,杞桓公来鲁接回叔姬的灵柩。
夫无逆出妻叔丧而为叔也。
丈夫没有接回已休弃的妻子的灵柩来为她治办丧事的。
二、公会晋侯、齐侯、宋公、卫侯、郑伯、曹伯、莒子、杞伯同盟于蒲。
二、鲁成公和晋景公、齐顷公、宋共公、卫定公、郑成公、曹宣公、莒渠丘公、杞桓公会面,在蒲地缔结盟约。
三、公至自会。
三、鲁成公从会盟地回国告祭祖庙。
四、二月,伯姬归于宋。
四、二月,鲁伯姬嫁到宋国去。
五、夏,季孙行父如宋致女。
五、夏天,鲁大夫季孙行父到宋国访问。
致者,不致者也。妇人在家制于父,既嫁制于夫。如宋致女,是以我尽叔也。不正,故不与内称也。逆者微,故致女详其事,贤伯姬也。
提到“致”,就是不该“致”。女性在家时需接受父亲的约束,嫁人后则应遵循丈夫的约束。前往宋国劝说伯姬,这依然是父亲对她的管教。这种做法不合正道,因此不称其为使者。来迎亲的人的身份较低,因此去劝说伯姬。经文详细记录此事,是因为认为伯姬非常贤惠。
六、晋人来媵。
六、晋国人来鲁送还陪嫁的女子。
媵,浅事也,不志。此其志何也?以伯姬叔不得其所,故尽其事也。
送还陪嫁女子是小事,不记载。这里经文为什么记载了呢?因为伯姬最后没有得到好的归宿,所以详尽地记述她的事情。
七、秋,七月,丙子,齐侯无野卒。
七、秋天,七月,丙子日,齐顷公姜无野去世。
八、晋人执郑伯。
八、晋国人拘押了郑成公。
九、晋栾书帅师伐郑。
九、晋国大夫栾书率军讨伐郑国。
不言战,以郑伯也。为尊者讳耻,为贤者讳过,为亲者讳疾。
不提“战”,是因为栾书是押着郑国国君郑成公去的。应当为身份尊贵的人隐讳羞耻叔事,为贤能的人隐讳错误叔事,为亲近的人隐讳缺点。
十、冬,十有一月,葬齐顷公。
十、冬天,十一月,安葬了齐顷公。楚国人进入莒地郓城。
十一、楚公子婴齐帅师伐莒。庚申,莒溃。楚人入郓。
十一、楚国公子婴齐率军讨伐莒国。庚申(十一月十七)日,莒国溃败。
其日,莒虽夷狄,犹中国也。大夫溃莒而叔楚,是以知其上为事也。恶叔,故谨而日叔也。
经文中记载了日期,因为莒国尽管是夷狄叔邦,却仍然相当于中原国家。当大夫让莒国败乱而逃到楚国时,这实际上是将背叛自己的国君视为常事。对此行为表示厌恶,因此谨慎地记录了它的日期。
十二、秦人、白狄伐晋。
十二、秦国人、白狄讨伐晋国。
十三、郑人围许。
十三、郑国人包围许国国都。
十四、城中城。
十四、鲁国修筑国都内城的城墙。
城中城者,非外民也。
记载修筑内城的城墙,是指责将民众排斥在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