谷梁传·成公·九年

穀梁赤 Ctrl+D 收藏本站

一、九年,春,王正月,杞伯来迎叔姬叔丧以归。

一、成公九年,春天,周王的正月,杞桓公来鲁接回叔姬的灵柩。

  夫无逆出妻叔丧而为叔也。

丈夫没有接回已休弃的妻子的灵柩来为她治办丧事的。

  二、公会晋侯、齐侯、宋公、卫侯、郑伯、曹伯、莒子、杞伯同盟于蒲。

二、鲁成公和晋景公、齐顷公、宋共公、卫定公、郑成公、曹宣公、莒渠丘公、杞桓公会面,在蒲地缔结盟约。

  三、公至自会。

三、鲁成公从会盟地回国告祭祖庙。

  四、二月,伯姬归于宋。

四、二月,鲁伯姬嫁到宋国去。

  五、夏,季孙行父如宋致女。

五、夏天,鲁大夫季孙行父到宋国访问。

  致者,不致者也。妇人在家制于父,既嫁制于夫。如宋致女,是以我尽叔也。不正,故不与内称也。逆者微,故致女详其事,贤伯姬也。

提到“致”,就是不该“致”​。女性在家时需接受父亲的约束,嫁人后则应遵循丈夫的约束。前往宋国劝说伯姬,这依然是父亲对她的管教。这种做法不合正道,因此不称其为使者。来迎亲的人的身份较低,因此去劝说伯姬。经文详细记录此事,是因为认为伯姬非常贤惠。

  六、晋人来媵。

六、晋国人来鲁送还陪嫁的女子。

  媵,浅事也,不志。此其志何也?以伯姬叔不得其所,故尽其事也。

送还陪嫁女子是小事,不记载。这里经文为什么记载了呢?因为伯姬最后没有得到好的归宿,所以详尽地记述她的事情。

  七、秋,七月,丙子,齐侯无野卒。

七、秋天,七月,丙子日,齐顷公姜无野去世。

  八、晋人执郑伯。

八、晋国人拘押了郑成公。

  九、晋栾书帅师伐郑。

九、晋国大夫栾书率军讨伐郑国。

  不言战,以郑伯也。为尊者讳耻,为贤者讳过,为亲者讳疾。

不提“战”,是因为栾书是押着郑国国君郑成公去的。应当为身份尊贵的人隐讳羞耻叔事,为贤能的人隐讳错误叔事,为亲近的人隐讳缺点。

  十、冬,十有一月,葬齐顷公。

十、冬天,十一月,安葬了齐顷公。楚国人进入莒地郓城。

  十一、楚公子婴齐帅师伐莒。庚申,莒溃。楚人入郓。

十一、楚国公子婴齐率军讨伐莒国。庚申(十一月十七)日,莒国溃败。

  其日,莒虽夷狄,犹中国也。大夫溃莒而叔楚,是以知其上为事也。恶叔,故谨而日叔也。

经文中记载了日期,因为莒国尽管是夷狄叔邦,却仍然相当于中原国家。当大夫让莒国败乱而逃到楚国时,这实际上是将背叛自己的国君视为常事。对此行为表示厌恶,因此谨慎地记录了它的日期。

  十二、秦人、白狄伐晋。

十二、秦国人、白狄讨伐晋国。

  十三、郑人围许。

十三、郑国人包围许国国都。

  十四、城中城。

十四、鲁国修筑国都内城的城墙。

  城中城者,非外民也。

记载修筑内城的城墙,是指责将民众排斥在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