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元年,春,王正月。
一、鲁庄公元年,春天,周王的正月。
继弒君不言即位,正也。继弒君不言即位之为正,何也?曰先君不以其道终,则子不忍即位也。
继承被杀害的国君的君位,不使用“即位”一词是符合礼制的。那么,为什么继承被害的国君不说“即位”符合礼制呢?这是因为前代国君并非正常去世,作为儿子不忍心在父亲被害的情况下登基。
二、三月,夫人孙于齐。
二、三月,夫人出逃到齐国。
孙之为言犹逊也,讳奔也。接练时,录母之变,始人之也。不言氏姓,贬之也。人之于天也,以道受命;于人也,以言受命。不若于道者,天绝之也;不若于言者,人绝之也。臣子大受命。
“孙”的意思就相当于“逊”,是忌讳说“奔”。在举行练祭时,记录母亲的变故,表明开始用仁义对待她。而不提她的姓氏,则在贬低她。人与上天的关系,是通过道义来承受天命;对君王和父母,则是通过教诲来接受约束。那些不顺从天道的人,上天会予以惩罚;不顺从教诲的人,则会被众人所抛弃。作为臣子要同时受教于天的道义和人的言论。
三、夏,单伯逆王姬。
三、夏天,单伯迎接周王的女儿。
单伯者何?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。命大夫,故不名也。其不言如何也?其义不可受于京师也。其义不可受于京师何也?曰躬君弒于齐,使之主婚,与齐为礼,其义固不可受也。
单伯是谁?他是由周天子任命的鲁国大夫。因为他是天子任命的,所以经文中不写他的名字。那么,为什么经文里没有使用“如”呢?这是因为从道义上讲,鲁国不应接受来自周天子的这类命令。为什么呢?因为我们的国君在齐国被杀,然而我们却被要求去主婚并与齐国按照礼制交往。按照道义当然是不可以接受这样的命令的。
四、秋,筑王姬之馆于外。
四、秋天,在城外为周天子的女儿建造行馆。
筑,礼也。于外,非礼也。筑之为礼何也?主王姬者,必自公门出。于庙则已尊,于寝则已卑。为之筑,节矣。筑之外,变之正也。筑之外变之为正何也?仇仇之人,非所以接婚姻也。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也。其不言齐侯之来逆何也?不使齐侯得与吾为礼也。
建造行馆是符合礼制的。然而,如果将行馆建造在城外,则是不合礼制的。为什么建造行馆是符合礼制的呢?因为主持周天子的女儿婚事的人必须是来自公门,直接将公主安置在朝堂内显得过于尊贵,而置于鲁君的寝宫则显得过于轻慢。因此,为她专门修建一座行馆,既符合礼制又显得合适。将行馆修在城外,是一种礼制上的变通,为什么这样做也是符合礼制的呢?因为敌对双方不能结为婚姻,穿着丧服的人也不能迎接穿着礼服的人。经文不说齐国国君来迎亲,为什么呢?是不让齐国有机会与我国进行礼节上的交往。
五、冬,十月,乙亥,陈侯林卒。
五、冬天,十月,乙亥(十七)日,陈庄公妫林去世。
诸侯日卒,正也。
记载诸侯去世的日期,是符合礼制的。
六、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。
六、周天子派荣叔作为使者来追赐鲁桓公。
礼有受命,无来锡命。锡命,非正也。生服之,死行之,礼也。生不服,死追锡之,不正甚矣。
根据礼制,诸侯应主动去接受册命和赏赐,而不是由周天子派人来进行册命和赏赐。周天子派人来进行赏赐是不符合礼制的。国君在世时应服从周天子,而去世后则按照其爵位举行相应规格的葬礼,这是礼制的规定。如果在国君生前没有服侍周天子,而在去世后却接受追赐,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礼制的。
七、王姬归于齐。
七、周天子的女儿嫁到齐国。
为之中者归之也。
鲁国把周天子的女儿嫁到齐国的。
八、齐师迁纪、郱、鄑、郚。
八、齐军迁移纪地、郱地、鄑地、郚地的民众。
郱、鄑、郚,国也。或曰:迁纪于郱、鄑、郚。
纪,是国家。郱、鄑、郚,也是国家。有人说:把纪国迁到郱、鄑、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