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江上孤舟悠然飘荡,林中独卧魂惹梦牵。
两岸青草伴你远行,一脉湘山隐你身影。
你如白云杳无羁绊,你如清水流逝无心。
衡岳苍茫千峰逶迤,你的禅房何处可寻。
注释
道标上人,唐高僧,俗姓秦。7岁出家于灵隐山,配居天竺寺,后退居西岭,人称西岭和尚。工诗。长庆间不寂。
棹:划船的工具,代指船。
渌:清澈。
衡岳:湖南衡山,五岳中之南岳。山有七十二峰,以祝融、紫盖、云密、石廪、天柱五峰为最大。
参考资料:
蒋述卓《禅诗三百首赏析》(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),2003年3月第1版,第33页
《送道标上人归南岳》是一首五言律诗。这首诗写道标上人潇洒前来,飘然而去,他的行止如同行云流水一般,率性随意、挥洒酣畅;诗中以一组流畅的林山云水镜头,刻画出一个率性飘逸、禀性超拔的僧人形象,流露出诗人对道标上人的赞美之情与赠别之意,饶有意趣。
刘长(zhǎng )卿(约726年-789或790年),字文房,世称刘随州,宣城(今属安徽)人,一说河间(今属河北)人,唐代诗人。玄宗天宝八载(749年)登进士第,释褐任陈留浚仪县尉。安史之乱起,南奔流落江南,至德元载(756年)被采访使李希言任为长洲县尉。至德二载(757年)冬被谤陷狱,十二月遇赦,摄海盐令。因冤情未雪,被贬南巴尉。约大历三年(768年),前后任鄂岳转运判官。大历九年(774年),因拒绝观察使吴仲孺截留财赋,反被诬为贪赃,罢官后居义兴,后贬任睦州长史。建中元年(780年),任随州(今属湖北)刺史,世称刘随州。两年后因李希烈叛乱,弃官避地淮南、吴越,几年后去世。刘长卿诗以五七言近体为主,尤工五言,自诩为“五言长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