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小序:乡人有夏侯威者,少有成人 之风。余尚其为人,与之昵好。王师振旅,送余于魏邦,心有眷然,为之陨涕。乃作离友之诗。其辞曰:
王旅旋兮背故乡,彼君子兮笃人纲。
媵余行兮归朔方,驰原隰兮寻旧疆。
车载奔兮马繁骧,涉浮济兮泛轻航。
迄魏都兮息兰房,展宴好兮惟乐康。
凉风肃兮白露滋,木感气兮条叶辞。
临渌水兮登崇基,折秋华兮采灵芝。
寻永归兮赠所思,感离隔兮会无期。
伊郁悒兮情不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