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
妾身兮不令,婴疾兮来归。
沉滞兮家门,历时兮不差。
旷废兮侍觐,情敬兮有违。
君今兮奉命,远适兮京师。
悠悠兮离别,无因兮叙怀。
瞻望兮踊跃,伫立兮徘徊。
思君兮感结,梦想兮容晖。
君发兮引迈,去我兮日乖。
恨无兮羽翼,高飞兮相追。
长吟兮永叹,泪下兮沾衣。
弃故乡,离室宅,远从军旅万里客。
披荆棘,求阡陌,侧足独窘步,路局笮。
虎豹嗥动,鸡惊禽失,群鸣相索。
登南山,奈何蹈盘石,树木丛生郁差错。
寝蒿草,荫松柏,涕泣雨面沾枕席。
伴旅单,稍稍日零落。
惆怅窃自怜,相痛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