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鲁连卖谈笑,岂是顾千金。
陶朱虽相越,本有五湖心。
余亦南阳子,时为梁甫吟。
苍山容偃蹇,白日惜颓侵。
愿一佐明主,功成还旧林。
西来何所为,孤剑托知音。
鸟爱碧山远,鱼游沧海深。
呼鹰过上蔡,卖畚向嵩岑。
他日闲相访,丘中有素琴。
经始灵台,经之营之。庶民攻之,不日成之。经始勿亟,庶民子来。
王在灵囿,麀鹿攸伏。麀鹿濯濯,白鸟翯翯。王在灵沼,於牣鱼跃。
虡业维枞,贲鼓维镛。於论鼓钟,於乐辟廱。
於论鼓钟,於乐辟廱。鼍鼓逢逢。蒙瞍奏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