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长(zhǎng )卿(约726年-789或790年),字文房,世称刘随州,宣城(今属安徽)人,一说河间(今属河北)人,唐代诗人。玄宗天宝八载(749年)登进士第,释褐任陈留浚仪县尉。安史之乱起,南奔流落江南,至德元载(756年)被采访使李希言任为长洲县尉。至德二载(757年)冬被谤陷狱,十二月遇赦,摄海盐令。因冤情未雪,被贬南巴尉。约大历三年(768年),前后任鄂岳转运判官。大历九年(774年),因拒绝观察使吴仲孺截留财赋,反被诬为贪赃,罢官后居义兴,后贬任睦州长史。建中元年(780年),任随州(今属湖北)刺史,世称刘随州。两年后因李希烈叛乱,弃官避地淮南、吴越,几年后去世。刘长卿诗以五七言近体为主,尤工五言,自诩为“五言长城”。
相逢狭路间,道隘不容车。
不知何年少?夹毂问君家。
君家诚易知,易知复难忘;
黄金为君门,白玉为君堂。
堂上置樽酒,作使邯郸倡。
中庭生桂树,华灯何煌煌。
兄弟两三人,中子为侍郎;
五日一来归,道上自生光;
黄金络马头,观者盈道傍。
入门时左顾,但见双鸳鸯;
鸳鸯七十二,罗列自成行。
音声何噰噰,鹤鸣东西厢。
大妇织绮罗,中妇织流黄;
小妇无所为,挟瑟上高堂:
“丈人且安坐,调丝方未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