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行五岭表。
辞乡二十年。
闻莺欲动咏。
披雾即依然。
畴昔同寮宷。
今随年代改。
借问藏书处。
唯君故人在。
故人名宦高。
霜简肃权豪。
谁知怀九叹。
徒然泣二毛。
步出东郊望。
心游江海上。
遇物便今古。
何为不惆怅。
初晴原野开。
宿雨润条枚。
丛花曙从发。
一鸟雾中来。
淹留兰蕙苑。
吟啸芳菲晚。
忘怀静躁间。
自觉风尘远。
白社聊可依。
青山乍采薇。
钟牙乃得性。
语默岂同归。
江总(519~594)著名南朝陈大臣、文学家。字总持,祖籍济阳考城(今河南兰考)。出身高门,幼聪敏,有文才。年十八,为宣惠武陵王府法曹参军,迁尚书殿中郎。所作诗篇深受梁武帝赏识,官至太常卿。张缵、王筠、刘之遴,乃一时高才学士,皆对江总雅相推重,与之为忘年友。侯景之乱后,避难会稽,流寓岭南,至陈文帝天嘉四年(563)才被征召回建康,任中书侍郎。陈后主时,官至尚书令,故世称“江令”。任上“总当权宰,不持政务,但日与后主游宴后庭”,“由是国政日颓,纲纪不立”(《陈书·江总传》)。隋文帝开皇九年(589)灭陈,江总入隋为上开府,后放回江南,去世于江都(今江苏扬州)。
东越闽中有庸岭,高数十里,其西北隰中有大蛇,长七八丈,大十余围。土俗常惧。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,多有死者。祭以牛羊,故不得祸。或与人梦,或下谕巫祝,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。都尉、令、长并共患之。然气厉不息。共请求人家生婢子,兼有罪家女养之。至八月朝祭,送蛇穴口,蛇出吞啮之。累年如此,巳用九女。
尔时预复募索,未得其女。将乐县李诞,家有六女,无男。其小女名寄,应募欲行。父母不听。寄曰:“父母无相,惟生六女,无有一男,虽有如无。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,既不能供养,徒费衣食,生无所益,不如早死。卖寄之身,可得少钱,以供父母,岂不善耶!”父母慈怜,终不听去。寄自潜行,不可禁止。
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。至八月朝,便诣庙中坐,怀剑将犬。先将数石米餈,用蜜麨灌之,以置穴口。蛇便出,头大如囷,目如二尺镜,闻餈香气,先啖食之。寄便放犬,犬就啮咋,寄从后斫得数创。疮痛急,蛇因踊出,至庭而死。寄入视穴,得九女髑髅,悉举出,咤言曰:“汝曹怯弱,为蛇所食,甚可哀愍!”于是寄乃缓步而归。
越王闻之,聘寄女为后,指其父为将乐令,母及姊皆有赏赐。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。其歌谣至今存焉。
江头女儿双髻丫,常随阿母供桑麻。
当户夜织声咿哑,地炉豆秸煎土茶。
长成嫁与东西家,柴门相对不上车。
青裙竹笥何所嗟,插髻烨烨牵牛花。
城中妖姝脸如霞,争嫁官人慕高华。
青骊一出天之涯,年年伤春抱琵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