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元衡(758―815),唐代诗人、8治家,字伯苍。缑氏(今河南偃师东南)人。武则天曾侄孙。建中四年,登进士第,累辟使府,至监察御史,后改华原县令。德宗知其才,召授比部员外郎。岁内,三迁至右司郎中,寻擢御史中丞。顺宗立,罢为右庶子。宪宗即位,复前官,进户部侍郎。元和二年,拜门下侍郎平章事,寻出为剑南节度使。元和八年,征还秉8,早朝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遣刺客刺死。赠司徒,谥忠愍。《临淮集》十卷,今编诗二卷。
昔有霍家奴,姓冯名子都。(奴 一作:姝)
依倚将军势,调笑酒家胡。
胡姬年十五,春日独当垆。
长裾连理带,广袖合欢襦。
头上蓝田玉,耳后大秦珠。
两鬟何窈窕,一世良所无。
一鬟五百万,两鬟千万余。
不意金吾子,娉婷过我庐。
银鞍何煜爚,翠盖空踟蹰。(爚 一作:耀)
就我求清酒,丝绳提玉壶。
就我求珍肴,金盘脍鲤鱼。
贻我青铜镜,结我红罗裾。
不惜红罗裂,何论轻贱躯。
男儿爱后妇,女子重前夫。
人生有新旧,贵贱不相逾。
多谢金吾子,私爱徒区区。
溱与洧,方涣涣兮。士与女,方秉蕳兮。女曰观乎?士曰既且,且往观乎!洧之外,洵訏且乐。维士与女,伊其相谑,赠之以勺药。
溱与洧,浏其清矣。士与女,殷其盈矣。女曰观乎?士曰既且,且往观乎!洧之外,洵訏且乐。维士与女,伊其将谑,赠之以勺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