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德,字明善,衢州(今浙江衢县)人。曾任衢州路吏,山东宪吏。后至元五年(一三三九)曹德在都下作〔清江引〕(又名〔岷江录〕)二曲讥讽权贵伯颜擅自专权,杀害剡王彻彻笃,锻炼诸狱,延及无辜。大书揭于五门之上,因此名声大噪。
我车既攻,我马既同。四牡庞庞,驾言徂东。
田车既好,四牡孔阜。东有甫草,驾言行狩。
之子于苗,选徒嚣嚣。建旐设旄,搏兽于敖。
驾彼四牡,四牡奕奕。赤芾金舄,会同有绎。
决拾既佽,弓矢既调。射夫既同,助我举柴。
四黄既驾,两骖不猗。不失其驰,舍矢如破。
萧萧马鸣,悠悠旆旌。徒御不惊,大庖不盈。
之子于征,有闻无声。允矣君子,展也大成。
去年落一牙,今年落一齿。
俄然落六七,落势殊未已。
馀存皆动摇,尽落应始止。
忆初落一时,但念豁可耻。
及至落二三,始忧衰即死。
每一将落时,懔懔恒在己。
叉牙妨食物,颠倒怯漱水。
终焉舍我落,意与崩山比。
今来落既熟,见落空相似。
馀存二十馀,次第知落矣。
倘常岁一落,自足支两纪。
如其落并空,与渐亦同指。
人言齿之落,寿命理难恃。
我言生有涯,长短俱死尔。
人言齿之豁,左右惊谛视。
我言庄周云,木雁各有喜。
语讹默固好,嚼废软还美。
因歌遂成诗,时用诧妻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