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十四,父母双亡,依三峰靘禅师为童子。哲宗元祐四年(1089),试经於东京天王寺,冒惠洪名得度为僧。四年后南归,依真净禅师於庐山归宗寺,随真净迁洪州石门。二十九岁始,游方东吴、衡山、金陵等地,住金陵清凉寺。冒名剃度事发,入狱一年,勒令返俗。后至东京,入丞相张商英、枢密郭天信门下,再得度,赐名宝觉圆明禅师。徽宗政和元年(1111),张、郭贬黜,亦受牵连,发配朱崖军(今海南三亚)。三年,得释。四年,返筠州,馆於荷塘寺。后又被诬以张怀素党系南昌狱百馀日,遇赦,归湘上南台。高宗建炎二年卒,年五十八。
梁元帝谓:王仲宣昔在荆州,著书数十篇。荆州坏,尽焚其书,今在者一篇,知名之士咸重之,见虎一毛,不知其斑。后西魏破江陵,帝亦尽焚其书,曰:文武之道,尽今夜矣。何荆州坏焚书二语,先后一辙也。诗以慨之。
牙签万轴裹红绡,王粲书同付火烧。
不于祖龙留面目,遗篇那得到今朝。
门有车马客,问君何乡士。
捷步往相讯,果得旧邻里。
凄凄声中情,慊慊增下俚。
语昔有故悲,论今无新喜。
清晨相访慰,日暮不能已。
欢戚竞寻叙,谈调何终止。
辞端竟未究,忽唱分途始。
前悲尚未弭,后戚方复起。
嘶声盈我口,谈言在我耳。
“手迹可传心,愿尔笃行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