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岑公相门子,雅望归安石。
奕世皆夔龙,中台竟三拆。
至人达机兆,高揖九州伯。
奈何天地间,而作隐沦客。
贵道能全真,潜辉卧幽邻。
探元入窅默,观化游无垠。
光武有天下,严陵为故人。
虽登洛阳殿,不屈巢由身。
余亦谢明主,今称偃蹇臣。
登高览万古,思与广成邻。
蹈海宁受赏,还山非问津。
西来一摇扇,共拂元规尘。
山之高,月出小。月之小,何皎皎!我有所思在远道,一日不见我心悄悄。
采苦采苦,于山之南。忡忡忧心,其何以堪!
汝心金石坚,我操冰雪洁。拟结百岁盟,忽成一朝別。朝云暮雨心去来,千里相思共明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