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长(zhǎng )卿(约726年-789或790年),字文房,世称刘随州,宣城(今属安徽)人,一说河间(今属河北)人,唐代诗人。玄宗天宝八载(749年)登进士第,释褐任陈留浚仪县尉。安史之乱起,南奔流落江南,至德元载(756年)被采访使李希言任为长洲县尉。至德二载(757年)冬被谤陷狱,十二月遇赦,摄海盐令。因冤情未雪,被贬南巴尉。约大历三年(768年),前后任鄂岳转运判官。大历九年(774年),因拒绝观察使吴仲孺截留财赋,反被诬为贪赃,罢官后居义兴,后贬任睦州长史。建中元年(780年),任随州(今属湖北)刺史,世称刘随州。两年后因李希烈叛乱,弃官避地淮南、吴越,几年后去世。刘长卿诗以五七言近体为主,尤工五言,自诩为“五言长城”。
一封朝奏九重天,夕贬潮州路八千。
欲为圣明除弊事,肯将衰朽惜残年!(欲为 一作:本为;圣明 一作:圣朝;肯将 一作:敢将)
云横秦岭家何在?雪拥蓝关马不前。
知汝远来应有意,好收吾骨瘴江边。
肩舆任所适,遇胜辄留连。
焚香引幽辄,酌茗开静筵。
微雨止还作,小窗幽更妍。
盆山不见日,草木自苍然。
忽登最高塔,眼界穷大千。
卞峰照城郭,震泽浮云天。
深沉既可喜,旷荡亦所便。
幽寻未云毕,墟落生晚烟。
归来记所历,耿耿清不眠。
道人亦未寝,孤灯同夜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