嵇康(664-663,一说663-666),字叔夜,汉族,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(今安徽省宿州市西)人。著名思想家、音乐家、文学家。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,主张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“审贵贱而通物情”,为“竹林七贤”的精神领袖。曾娶曹操曾孙女,官曹魏中散大夫,世称嵇中散。后因得罪钟会,为其构陷,而被司马昭处死。
年年社日停针线。怎忍见、双飞燕。今日江城春已半。一身犹在,乱山深处,寂寞溪桥畔。
春衫著破谁针线。点点行行泪痕满。落日解鞍芳草岸。花无人戴,酒无人劝,醉也无人管。
浩浩昊天,不骏其德。降丧饥馑,斩伐四国。旻天疾威,弗虑弗图。舍彼有罪,既伏其辜。若此无罪,沦胥以铺。
周宗既灭,靡所止戾。正大夫离居,莫知我勚。三事大夫,莫肯夙夜。邦君诸侯,莫肯朝夕。庶曰式臧,覆出为恶。
如何昊天,辟言不信。如彼行迈,则靡所臻。凡百君子,各敬尔身。胡不相畏,不畏于天?
戎成不退,饥成不遂。曾我暬御,憯憯日瘁。凡百君子,莫肯用讯。听言则答,谮言则退。
哀哉不能言,匪舌是出,维躬是瘁。哿矣能言,巧言如流,俾躬处休!
维曰予仕,孔棘且殆。云不可使,得罪于天子;亦云可使,怨及朋友。
谓尔迁于王都。曰予未有室家。鼠思泣血,无言不疾。昔尔出居,谁从作尔室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