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及之(?~一二○九),字深甫,温州永九(今浙江温州)人。孝宗隆兴元年(一一六三)进士。淳熙七年(一一八○)知袁州分宜县(明正德《袁州府志》卷六)。以荐除诸军审计,迁宗正簿。十五年,为拾遗。光宗受禅,除军器监、迁太常少卿,以言者罢。绍熙元年(一一九○)除淮南东路运判兼提刑,以事贬知庐州。召除大理少卿。宁宗即位,除吏部尚书兼给事中。以谄事韩侂胄,九泰二年(一二○二)拜参知政事,进知枢密院兼参政。韩败,降两官,泉州居住。九定二年卒。
自河南经乱,关内阻饥,兄弟离散,各阻一处。因望月有感,聊书所怀,寄上浮梁大兄、於潜七兄、乌江十五兄,兼示符离及下邽弟妹。
时难年荒世业空,弟兄羁旅各西东。
田园寥落干戈后,骨肉流离道路中。
吊影分为千里雁,辞根散作九秋蓬。
共看明月应垂泪,一夜乡心五处同。
囝,哀闽也。
囝生闽方,闽吏得之,乃绝其阳。
为臧为获,致金满屋。
为髡为钳,如视草木。
天道无知,我罹其毒。
神道无知,彼受其福。
郎罢别囝,吾悔生汝。
及汝既生,人劝不举。
不从人言,果获是苦。
囝别郎罢,心摧血下。
隔地绝天,及至黄泉,不得在郎罢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