谷梁传·庄公·十七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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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十有七年,春,齐人执郑詹。

一、庄公十七年,春天,齐国人抓了郑国的郑詹。

  人者,众辞也。以人执,与之辞也。郑詹,郑之卑者也。卑者不志,此其志何也?以其逃来志之也。逃来则何志焉?将有其末,不得不录其本也。郑詹,郑之佞人也。

“人”字用来表示人数众多。在此,使用“人”来描述被抓获,表示对这一行动的认可。郑詹是郑国地位较低的人,通常这种人物不被记录,但这里却记载了他,原因在于他逃到鲁国的这一过程。逃到鲁国来为什么就要记载呢?因为将要有一个结果,就不能不记载它的开始。郑詹,是郑国巧言献媚的人。

  二、夏,齐人歼于遂。

二、夏天,齐国人在遂被全歼。

  歼者,尽也。然则何为不言遂人尽齐人也?无遂之辞也。无遂则何为言遂?其犹存遂也。存遂奈何?曰齐人灭遂,使人戍之。遂之因氏饮戍者酒而杀之,齐人歼焉。此谓狎敌也。

“歼”表示完全消灭的意思。那么,为什么不说遂国人全歼了齐国人呢?这是因为经文的用词旨在表达遂国已经不存在了。尽管遂国已经灭亡,仍然用“遂”来表述,就像遂国依然存在一样。这是因为齐国人消灭了遂国后,还派兵驻守遂国。遂国的因氏请守军喝酒然后杀了他们,齐国人被全歼。这就叫做轻敌。

  三、秋,郑詹自齐逃来。

三、秋天,郑国的郑詹从齐国逃到鲁国来。

  逃义曰逃。

逃避正义叫逃。

  四、冬,多麋。

四、冬天,麋鹿很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