谷梁传·文公·十八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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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十有八年,春,王二月,丁丑,公薨于台下。

一、文公十八年,春天,周王的二月,丁丑(二十三)日,鲁文公死于宫中台下。

  台下,非正也。

经文称“死于台下”​,属于非正常死亡。

  二、秦伯罃卒。

二、秦国国君嬴罃去世。

  三、夏,五月,戊戌,齐人弒其君商人。

三、夏天,五月,戊戌(十五)日,齐国人杀了他们的国君姜商人。

  四、六月,癸酉,葬我君文公。

四、六月,癸酉(二十一)日,安葬我们的国君鲁文公。

  五、秋,公子遂、叔孙得臣如齐。

五、秋天,鲁大夫公子遂、叔孙得臣到齐国去。

  使举上客,而不称介,不正其同伦而相介,故列而数之也。

出使的人称为主使,而不称为副使,认为他们同等地位而互为副手不合正道,所以并列举出来。

  六、冬,十月,子卒。

六、冬天,十月,鲁文公的太子姬恶去世。

  子卒,不日,故也。

太子去世不记载日期,是因变故而亡。

  七、夫人姜氏归于齐。

七、鲁文公夫人哀姜永远地回到齐国去了。

  恶宣公也。有不待贬绝,而罪恶见者;有待贬绝,而恶从之者。侄娣者,不孤子之意也。一人有子,三人缓带。一曰就贤也。

这段话表达了对鲁宣公的厌恶。有些罪恶在贬低之前就已显露,而有些则需要贬低后才会浮出水面。所谓侄娣,是指不独自抚养孩子的意思,意即一个人有了孩子时,三个人都感到欣慰。另一种解读则是指培养贤能的子女。

  八、季孙行父如齐。

八、季孙行父到齐国去。

  九、莒弒其君庶其。

九、莒国人杀死了他们的国君庶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