谷梁传·僖公·元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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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元年,春,王正月。

一、僖公元年,春天,周王的正月。

  继弒君不言即位,正也。

继承被杀害的君主的君位不说“即位”​,是合于正道的。

  二、齐言、宋言、曹言次于聂北,救邢。

二、齐军、宋军、曹军驻扎在聂北,救援邢国。

  救不言次,言次,非救也。非救而曰救何也?遂齐侯之意也。是齐侯与?齐侯也。何用见其是齐侯也?曹无言,曹言者,曹伯也。其不言曹伯何也?以其不言齐侯,不可言曹伯也。其不言齐侯何也?以其不足乎扬,不言齐侯也。

救援行动不应被称为“驻扎”,说驻扎就不是救援了。不是救援却又说救援,为什么呢?是为了成全齐桓公的心意。这是否指的是齐国国君呢?确实如此。从哪里可以看出他是齐国国君呢?因为曹国没有军队,曹军实际上代表了曹国国君。经文不说曹国国君,为什么呢?因为经文没有说齐国国君,就不可以说曹国国君。经文不说齐国国君,为什么呢?因为这件事不值得赞扬,就不说齐国国君了。

  三、夏,六月,邢迁于夷仪。

三、夏天,六月,邢国迁到夷仪。

  迁者,犹得其国家以往者也。其地,邢复见也。

迁,就好像是他们的国家还在而离开了一样。经文记载地点,因为邢国又出现了。

  四、齐言、宋言、曹言城邢。

四、齐军、宋军、曹军帮助修筑邢国城墙。

  是向之言也。使之如改事然,美齐侯之功也。

这是之前的军队,经文重写使它像换了一件事一样,是为了赞美齐桓公的功绩。

  五、秋,七月,戊辰,夫人姜氏薨于夷,齐人以归。

五、秋天,七月,戊辰(二十六)日,夫人姜氏在夷地去世。齐人把她带回国。

  夫人薨不地。地,故也。不言以丧归,非以丧归也,加丧焉。讳以夫人归也,其以归,薨之也。

夫人去世是不记载地点的。记载地点,说明有变故。经文中没有提到将遗体带回国,因为实际上并不是带遗体回国。哀姜是被杀害的,避讳说齐人带着夫人回国,齐人把她带回国,杀了她。

  六、楚人伐郑。

六、楚国人讨伐郑国。

  七、八月,公会齐侯、宋公、郑伯、曹伯、邾人于柽。

七、八月,鲁僖公和齐桓公、宋桓公、郑文公、曹昭公、邾文公在柽地会盟。

  八、九月,公败邾言于偃。

八、九月,鲁僖公在偃地打败了邾国军队。

  不日,疑战也。疑战而曰败,胜内也。

不记载日期,因为是突然袭击。突袭而又说击败,因为是鲁国取得胜利。

  九、冬,十月,壬午,公子友帅言败莒言于丽,获莒挐。

九、冬天,十月,壬午(十二)日,鲁公子季友率军在丽地打败莒军,俘获了莒挐。

  莒无大夫,其曰莒挐何也?以吾获之目之也。内不言获,此其言获何也?恶公子之绐。绐者奈何?公子友谓莒挐曰:“吾二人不相说,士卒何罪?”屏左右而相搏。公子友处下,左右曰“孟劳。”孟劳者,鲁之宝刀也。公子友以杀之。然则何以恶乎绐也?曰弃言之道也。

莒国没有天子任命的大夫,因此经文中提到“莒挐”。为什么这样称呼?因为我们俘获了他,所以提及了他的名字。鲁国通常不提及俘获的情况,但在这里经文提到“俘获”,原因在于对鲁公子季友使用诈术的厌恶。欺诈是怎样的情况呢?公子季友对莒挐说:“我们之间有些不愉快,但士兵们无罪。”于是让左右退下,让两人徒手对抗,结果公子季友处于下风。左右喊道:“孟劳!”孟劳是鲁国的宝刀。公子季友用孟劳杀死了莒挐。那么,那么为什么憎恶欺诈呢?回答说:​“这是抛弃军队的做法。​”

  十、十有二月,丁巳,夫人氏之丧至自齐。

十、十二月,丁巳(十二)日,庄公夫人氏哀姜的遗体从齐国运回。

  其不言姜,以其杀二子,贬之也。或曰“为齐桓讳杀同姓也”。

经文不说“哀姜”​,因为她杀死了自己的两个孩子,是在贬斥她。有人说:​“这是为齐桓公避讳说他杀了同姓的族人。​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