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作文武牌,以纸易骨,便于角斗,而燕客复刻一牌,集天下之斗虎、斗鹰、斗豹者,而多其色目、多其采,曰“合采牌”。余为之作叙曰:“太史公曰:‘凡编户之民,富相什则卑下之,伯则畏惮之,千则役,万则仆,物之理也。’古人以钱之名不雅驯,缙绅先生难道之,故易其名曰赋、曰禄、曰饷,天子千里外曰采。采者,采其美物以为贡,犹赋也。诸侯在天子之县内曰采,有地以处其子孙亦曰采,名不一,其实皆谷也,饭食之谓也。周封建多采则胜,秦无采则亡。采在下无以合之,则齐桓、晋文起矣。列国有采而分析之,则主父偃之谋也。由是而亮采服采,好官不过多得采耳。充类至义之尽,窃亦采也,盗亦采也,鹰虎豹由此其选也。然则奚为而不禁?曰:小役大,弱役强,斯二者天也。《皋陶谟》曰:‘载采采’,微哉、之哉、庶哉!”
我制作了一种绘有文臣武将的纸牌,用纸牌代替骨牌,便于角逐争斗,燕客又刻了一副牌,汇集天下斗虎、斗鹰、斗豹之类的牌,名目很多,彩头也多,叫做“合采牌”。我为此作了序文:“太史公说:‘大凡平民百姓,对于财富是自己十倍的就会态度卑下,百倍的就感到畏惧,千倍的就为他们服务,万倍的就给他们做奴仆,这是世间万物的规律。’古人认为“钱”这个名字不雅驯,缙绅先生更是难于说出口,因此将其名字改为赋、禄、饷等,天子千里之外称之为“采”。所谓采,就是选最好的物品作为贡品,就像赋税那样。诸侯在天子管辖之内称“采”,有地方安置子孙也叫“采”,名称虽不同,其实都是谷物,也就是所说的食物。周朝封侯建邦多,因此采也多,秦没有采就灭亡了。采在下不能聚合,就会有像齐桓公、晋文公那样的人崛起。列国有采而分散开,这是主父偃的计谋。因此,辅佐政事,掌管朝祭等,好官也不过是多得一些采而已。这样一直类推下去,窃也是采,盗也是采,鹰虎豹也是这样被选出来的。那么又为什么不禁止呢?孟子说过:小的被大的奴役,弱者被强者奴役,这两者,天道如此。《皋陶谟》说‘用所做之事来验证所说的话’,这真是微妙啊,就是这样啊,也太多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