谷梁传·桓公·二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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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二年,春,王正月,戊申,宋督弒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。

一、桓公二年,春天,周王的正月,戊申日,宋国的华父督杀了他的国君与夷和大夫孔父。

  桓无王,其曰王何也?正与夷之卒也。孔父先死,其曰及何也?书尊及卑,春秋之义也。孔父之先死何也?督欲弒君而恐不立,于是乎先杀孔父,孔父闲也。何以知其先杀孔父也?曰,子既死,父不忍称其名;臣既死,君不忍称其名,以是知君之累之也。孔氏父字,谥也。或曰:其不称名,盖为祖讳也,孔子故宋也。

在鲁桓公的记载中没有使用“王”字,而这里经文却提到“王”,为什么呢?这是为了按照礼制的要求来记录宋殇公的去世。孔父先被杀,但经文却用“及”字,原因何在?这是因为《春秋》的义理要求书写顺序遵循尊卑有序。孔父先遭杀害,为什么呢?因为华父督想弑杀国君,但又担心失败,所以先除掉孔父,因为孔父是他行凶的阻碍。如何得知孔父是先被害的呢?回答是:儿子去世后,父亲不忍心称其名字;大臣去世后,国君也不忍心称呼他的名号,由此可知宋国君是在孔父之后遇害的。“孔”是氏,“父”是字,同时也是谥号。有人认为:经文不称孔父的名,可能是为了避讳先祖的名字。孔子的先祖是宋国人。

  二、滕子来朝。

二、滕国国君来鲁国朝见。

  三、三月,公会齐侯、陈侯、郑伯于稷,以成宋乱。

三、三月,桓公在稷地会见齐国国君、陈国国君、郑国国君,来促成宋国的内乱。

  以者,内为志焉尔,公为志乎成是乱也。此成矣,取不成事之辞而加之也。于内之恶,而君子无遗焉尔。

“以”​,表明这次会盟是鲁国主动的。鲁桓公有意促成了这场内乱。经文中使用了“成”这个字,实际上是用“成事不足”这样的说法来形容桓公。对于桓公所做的恶行,君子的记载丝毫没有遗漏。

  四、夏,四月,取郜大鼎于宋,戊申,纳于太庙。

四、夏天,四月,鲁国从宋国得到郜国的大鼎。戊申(九)日,安放进太庙中。

  桓内弒其君,外成人之乱,受赂而退,以事其祖,非礼也。其道以周公为弗受也。郜鼎者,郜之所为也。曰宋,取之宋也。以是为讨之鼎也。孔子曰:“名从主人,物从中国”,故曰郜大鼎也。

鲁桓公在国内弑杀了自己的国君,在国外又助长了他国的动乱,并且接受贿赂后返回,将这些用来祭祀祖先,这一行为违背了礼制。周公绝不会认可他的做法。郜鼎,是郜国铸造的。说是宋国的,因为是从宋国得到的,把这个作为讨伐宋乱所得之鼎。孔子曾说:“名称应按照其本来的叫法记录,器物应遵循中原的名称记载。”因此,这鼎被称作“郜大鼎”。

  五、秋,七月,纪侯来朝。

五、秋天,七月,纪国国君前来鲁国朝见。

  朝时,此其月何也?桓内弒其君,外成人之乱,于是为齐侯、陈侯、郑伯讨,数日以赂。己即是事而朝之。恶之,故谨而月之也。

诸侯朝见通常只记载季节,而这里却记录了月份,这是为什么呢?这是因为鲁桓公在国内弑杀了国君,在国外又助长了他国的动乱,因此遭到齐国、陈国、郑国国君的声讨,并要求他在规定日期内交出受贿之物。而纪国国君在此期间却前来朝见鲁桓公,显得极为不合时宜,因此经文慎重地记录了这件事的月份,表达对这种行为的厌恶。

  六、蔡侯、郑伯会于邓。

六、蔡桓公、郑庄公在蔡国邓地会盟。

  七、九月,入杞。

七、九月,鲁国军队进入杞国。

  我入之也。

我国出兵进入杞国。

  八、公及戎盟于唐。

八、桓公和戎在唐结盟。

  九、冬,公至自唐。

九、冬天,鲁桓公从唐地回来。

  桓无会,而其致何也?远之也。

鲁桓公的记载中不书写会盟后告祭祖庙,但这次经文却特别提到了他会盟回来后举行告祖庙的仪式,为什么呢?这是为了警示他以后远离会盟告庙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