聊斋志异·卷十一·王十

蒲松龄 Ctrl+D 收藏本站

高苑民王十,负盐于博兴,夜为二人所获。意为土商之逻卒也,舍盐欲遁;足苦不前,遂被缚。哀之。二人曰:“我非盐肆中人,乃鬼卒也。”十惧,乞一至家别妻子。不许,曰:“此去亦未便即死,不过暂役耳。”十问:“何事?”曰:“冥中新阎王到任,见奈河淤平,十八狱坑厕俱满,故捉三等人淘河:小偷、私铸、私盐;又一等人使涤厕,乐户也。”

高苑县有一位名叫王十的村民,一天晚上从博兴背盐回家时被两个人抓住。王十误以为他们是当地商人雇来的巡逻人员,于是丢下盐想要逃跑,但是苦于脚不能向前,就被绑了起来。他恳求两人放过他。二人解释道:“我们不是盐市上的人,是鬼卒。”王十感到极度恐惧,请求让他回家告别妻子和孩子。两人不同意,表示:“这次去也不见得马上就死,不过暂时服役罢了。” 王十追问:“要做什么?” 两人回答道:“阴间新阎王上任,发现奈河已被淤泥填平,而十八层地狱的茅厕也已满溢,所以要捉小偷、私铸钱币的、贩卖私盐的三种人去淘河;另外让官妓等人去洗厕所。”

  十从去,入城郭,至一官署,见阎罗在上,方稽名籍。鬼禀曰:“捉一私贩王十至。”阎罗视之,怒曰:“私盐者,上漏国税,下蠹民生者也。若世之暴官奸商所指为私盐者,皆天下之良民。贫人揭锱铢之本,求升斗之息,何为私哉!”罚二鬼市盐四斗,并十所负,代运至家。留十,授以蒺藜骨朵,令随诸鬼督河工。鬼引十去,至奈河边,见河内人夫,繦续如蚁。又视河水浑赤,臭不可闻。淘河者皆赤体持畚锸,出没其中。朽骨腐尸,盈筐负舁而出;深处则灭顶求之。惰者辄以骨朵攻背股。同监者以香绵丸如巨菽,使含口中,乃近岸。见高苑肆商亦在其中,十独苛遇之,入河楚背,上岸敲股。商惧,常没身水中,十乃已。经三昼夜,河夫半死,河工亦竣。前二鬼仍送至家,豁然而苏。

王十跟随他们前往,进了城廓,来到一座官署,只见阎罗王坐在高位上,正在检查名册。小鬼禀告道:“捉到一个私盐贩子,名叫王十。”阎罗王俯视一瞥,大怒道:“所谓私盐贩子,是指那些上偷漏国税,下虐待百姓的人。像人世间凶暴的官吏、奸诈的商人所指责为私盐贩子的,都是天下的良民。这些穷苦人拿出一点点本钱,只求挣上点儿买粮食的钱,如何能称为私盐贩子呢!”说罢,他便命两个鬼背上四斗盐,加上王十本来背的,替他送回家去。阎罗王留下王十,赐给他一把蒺藜骨朵,让他和其他鬼一起去监督河工。鬼带着王十出去,来到奈河边,只见河中的工人们一个个被绳索连在一起,数量多得像蚂蚁一样。奈河水浑浊发红,气味难闻。淘河的工人们赤身裸体,手持竹筐和铁铲,在河中忙碌着。他们把腐朽的尸骨装满筐再抬出来,水深的地方就钻到水里去挖。对于懒惰的人,王十用蒺藜骨朵戳他们的后背和大腿。和王十同时监工的鬼给他一粒豆大的香绵丸,让他含在嘴里,这才走近岸边。王十发现有一位来自高苑的盐商,也混在工人中间。王十只对他加以严厉指责,下河就打他的背部,上岸就敲他的大腿。盐商害怕了,常常把身子沉到水里去,王十这才罢手。经过三天三夜,挖河的民夫死了一半,工程也结束了。前面的那两个鬼仍旧送他回家,他一下子就苏醒过来。

  先是,十负盐未归,天明妻启户,则盐两囊置庭中,而十久不至。使人遍觅之,则死途中。舁之而归,奄有微息,不解其故。及醒,始言之。肆商亦于前日死,至是始苏。骨朵击处,皆成巨疽,浑身腐溃,臭不可近。十故诣之。望见十,犹缩首衾中,如在奈河状。一年始愈,不复为商矣。

原来,王十背盐后没有回家,天亮后,他的妻子打开门看到两袋盐放在院子里,但过了很长时间,王十还没有回来。她请人到处去找,发现他死在了途中。人们把他抬回家,他还有些气息,妻子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。等王十苏醒过来,才讲述了经过。那盐商也是前天死后,至此才醒了过来。被王十用蒺藜骨朵打过的地方,都长了巨大的毒疮,浑身腐臭溃烂,臭得让人无法靠近。王十故意去看他,那盐商看见王十,害怕得把头缩在被子里,和在奈河里的情形一样。过了一年,他的病才好,从此不再做盐商了。

  异史氏曰:“盐之一道,朝迁之所谓私,乃不从乎公者也;官与商之所谓私,乃不从其私者也。近日齐、鲁新规,土商随在设肆,各限疆域。不惟此邑之民,不得去之彼邑;即此肆之民,不得去之彼肆。而肆中则潜设饵以钓他邑之民:其售于他邑,则廉其直;而售诸土人,则倍其价以昂之。而又设逻于道,使境内之人,皆不得逃吾网。其有境内冒他邑以来者,法不宥。彼此之相钓,而越肆假冒之愚民益多。一被逻获,则先以刀杖残其胫股,而后送诸官;官则桎梏之,是名‘私盐’。呜呼!冤哉!漏数万之税非私,而负升斗之盐则私之;本境售诸他境非私,而本境买诸本境则私之,冤矣!律中‘盐法’最严,而独于贫难军民,背负易食者不之禁,今则一切不禁,而专杀此贫难军民!且夫贫难军民,妻子嗷嗷,上守法而不盗,下知耻而不倡;不得已,而揭十母而求一子。使邑尽此民,即‘夜不闭户’可也。非天下之良民乎哉!彼肆商者,不但使之淘奈河,直当使涤狱厕耳!而官于春秋节,受其斯须之润,遂以三尺法助使杀吾良民。然则为贫民计,莫若为盗及私铸耳:盗者白昼劫人而官若聋,铸者炉火亘天而官若瞽,即异日淘河,尚不至如负贩者所得无几,而官刑立至也。呜呼!上无慈惠之师,而听奸商之法,日变日诡,奈何不顽民日生,而良民日死哉!”

异史氏说:贩运盐这件事,朝廷所说的私盐,就是不依照国家法律制度的行为;而官吏和盐商所说的私盐,是指不符合他们的个人利益的行为。最近,齐鲁地区有了新规定,允许当地的盐商在各处开设店铺,各自划定经营范围。不仅县内居民不能跨越县界购盐,即便是所属盐店范围内的人也不能去其他盐店购买。而店家则暗中设下诱饵引使其他县的百姓来买盐:卖给其他县的盐,价钱就便宜;而卖给当地人的盐,价钱就高出一倍。同时,他们还设立巡逻队防止境内居民逃避。如果有人假扮外地居民购买盐,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盐商之间互相引诱,而到其他店买盐和假冒别处的百姓也就越来越多。一旦被抓,会先用刑杖打伤他们的腿,然后交给官府。这一切都被称为“私盐”。唉,真是冤枉啊!逃漏好几万税的人不叫私盐贩子,而背一升一斗盐的人倒叫做私盐贩子;在本境内卖盐给别的地方的人不叫私盐,而本境内的人买本境的盐倒反而叫做私盐。真是冤枉啊!国家的法律对“盐法”最为严厉,但唯独对贫困艰难的军民户,背盐换粮的人,并不加以禁止。现在却是对别的私盐贩子不加禁止,而专门杀这些贫困艰难的军民户!这些农民们处境艰难,家中妻儿嗷嗷待哺,对上能遵守国法而不偷盗,对下能知廉耻不去当娼妓;迫不得已的情况下,才会干持十本求一利的事情。如果城市里都是这样的百姓,就可以“夜不闭户”了,这些人难道不是天下的良民吗?那些盐商不仅应该让他们去挖奈河,还应该让他们去清理地狱的厕所!但那些官吏每逢过年过节时,都会接受盐商暂时的好处,于是就利用法律帮助盐商杀害我们良民。那么,我为贫苦百姓考虑,还不如去做强盗和私自铸钱:强盗大白天抢劫杀人,官吏像聋子一样听不见;私自铸钱的炉火照耀整个天空,官吏却像瞎子一样看不见;即使日后下地狱去淘奈河,也不至于像背负贩盐的人虽所得无几,却立刻遭到官府的严惩。唉!朝廷没有仁慈恩惠的人,任凭奸商害民的方法,一天天变得诡计多端,如何能够不使刁顽的人越来越多,而善良的人越来越少呢!

  各邑肆商,旧例以若干石盐资,岁奉本县,名曰:“食盐”。又逢节序具厚仪。商以事谒官,官则礼貌之,坐与语,或茶焉。送盐贩至,重惩不遑。张石宰令淄川,肆商来见,循旧规但揖不拜。公怒曰:“前令受汝贿,故不得不隆汝礼;我市盐而食,何物商人,敢公堂抗礼乎!”捋裤将笞。商叩头谢过,乃释之,后肆中获二负贩者,其一逃去,其一被执到官。公问:“贩者二人,其一焉往?”贩者曰:“逃去矣。”公曰:“汝腿病不能奔耶?”曰:“能奔。”公曰:“既被捉,必不能奔;果能,可起试奔,验汝能否。”其人奔数步欲止。公曰:“奔勿止!”其人疾奔,竟出公门而去。见者皆笑。公爱民之事不一,此其闲情,邑人犹乐诵之。

各城镇的盐商,按照惯例,每年都要提供一定量的盐资,用于供奉本县的县官,被称为“食盐”。此外,逢年过节时,他们还要送上丰厚的礼物。盐商若有事要求见县官,县官总是很有礼貌地接见,坐着和他说话,有时还给端上茶。而如果有盐贩子被送来,县官则会严加惩处,决不敢怠慢。张石年公担任淄川县令时,有一位盐商前来拜见。按照以往的惯例,只是作揖,不行跪拜礼。张公大怒:“以前的县令或许因接受贿赂而用盛大的礼节接待你,但我自己购买盐用,你这个商人算什么东西,竟敢在公堂上对峙不恭?”说罢,便命人脱去盐商的裤子要打他。盐商连忙叩头谢罪,张公才饶了他。后来,市里抓了两个私自贩盐的人,其中一个逃跑了,另一个被押送到官府。张公询问:“贩盐的有两人,另一个去哪儿了?”贩盐者回答:“逃跑了。”张公问:“你的腿有病不能跑吗?”那人回答:“能跑。”张公说:“既然被抓住,一定不能跑。果真能够跑的话,可以起身试着跑跑,看看你是不是能跑。”那人跑了几步要停下来,张公说:“跑,不要停下来!”那人快跑起来,竟然出了衙门跑掉了。看见的人都笑了。张公爱护百姓的事迹不止这一件,这不过是一件小事,县里的人至今还很喜欢传颂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