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在猎猎声鼓声、人声中喝酒喝得足足的,登山砍柴烧灰直到被云雾缭绕。
自种自收而能够满足自家吃用,连尧舜是我们的国君都不知道。
注释
数:《全宋诗》作“鼓”,《宋诗钞》作“谷”。
猎猎:风声,这里用来形容山中四面回应的鼓声、人声。
自种自收还自足,不知尧舜是吾君:取《击壤歌》“凿井而饮,耕田而食,帝力于我何有哉”之意。尧舜,唐尧、虞舜,古时的贤明帝王。
北宋淳化二年(991年),诗人因上疏为遭受诬陷的朝臣徐铉辨冤而触怒宋太宗,被贬为商州(治所在今陕西商县)团练副使。当时商州还很荒僻,其属县丰阳、上津一带多是深山穷谷,车辙不通,农业上仍是刀耕火种,而且保持着互相帮助、协力耕种的古老传统。诗人深为山区这种质朴淳厚的风习所感动,便在到商州的第二年(992年)春天写下《畬田词五首》。此诗为其中第三首。
参考资料:
张秉戍 主编.历代诗分类鉴赏辞典[M].北京:中国旅游出版社,1992年07月第1版:1282-1284.
《畲田词五首·其三》是一首七言绝句。诗的首句以鼓声的热烈和酒意的醺醺,造出一种欢庆与放松的氛围;次句写自己登山、砍柴、烧灰直到被“云雾”缭绕;后两句则直接表达诗人对田园生活的满足,以及他对世俗权力与名利的淡泊与超脱。这首诗抒发了劳动的欢乐和对自食其力生活的自得之情,表现出诗人对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推崇和对理想生活的向往。
王禹偁(chēng)(954年-1001年),字元之,济州巨野(今属山东省菏泽市)人。北宋诗人、散文家、大臣。王禹偁世为农家子,9岁能文。太平兴国八年(983年)进士,历任成武县(今属山东省菏泽市)主簿、右拾遗等职。献《端拱箴》,又献《御戎十策》,太宗大加称赏。拜左司谏、知制诰,判大理寺。淳化二年(991年)以庐州尼道安诉讼徐铉案受牵连,坐贬商州团练副使,移解州。咸平元年(998年),预修《太祖实录》。时宰相张齐贤、李沆不协,以禹偁议论轻重其间,落知制诰,出知黄州。作《三黜赋》以见志,有“屈于身兮而不屈其道,虽百谪而何亏”之语。咸平四年(1001年),徙蕲州,病卒。王禹偁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先驱,文学韩愈、柳宗元,诗崇杜甫、白居易,多反映社会现实,风格清新平易。词仅存一首,反映了作者积极用世的政治抱负,格调清新旷远。著有《小畜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