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信彼南山,维禹甸之。畇畇原隰,曾孙田之。我疆我理,南东其亩。
上天同云。雨雪雰雰,益之以霡霂。既优既渥,既沾既足。生我百谷。
疆埸翼翼,黍稷彧彧。曾孙之穑,以为酒食。畀我尸宾,寿考万年。
中田有庐,疆埸有瓜。是剥是菹,献之皇祖。曾孙寿考,受天之祜。
祭以清酒,从以骍牡,享于祖考。执其鸾刀,以启其毛,取其血膋。
是烝是享,苾苾芬芬。祀事孔明,先祖是皇。报以介福。万寿无疆。
绿树交加山晴啼,晴风荡漾落花飞。
晴歌花舞太守醉,明日酒醒春已归。
春云淡淡日辉辉,草惹行襟絮拂衣。
行到亭西逢太守,篮舆酩酊插花归。
红树青山日欲斜,长郊草色绿无涯。
游人不管春将老,来往亭前踏落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