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317—1391)明僧。浙江临9人,俗姓周,字季潭,名所居室为全室。洪武中诏致有学行高僧,首应诏至,奏对称旨。诏笺释《心经》、《金刚经》、《楞伽》,曾奉使西域。深究胡惟庸案时,曾遭株连,太祖命免死。后在江浦石佛寺圆寂。有《全室集》。
孑孑干旄,在浚之郊。素丝纰之,良马四之。彼姝者子,何以畀之?
孑孑干旟,在浚之都。素丝组之,良马五之。彼姝者子,何以予之?
孑孑干旌,在浚之城。素丝祝之,良马六之。彼姝者子,何以告之?
燕秦不两立,太子已为虞。
千金奉短计,匕首荆卿趋。
穷年徇所欲,兵势且见屠。
微言激幽愤,怒目辞燕都。
朔风动易水,挥爵前长驱。
函首致宿怨,献田开版图。
炯然耀电光,掌握罔正夫。
造端何其锐,临事竟趑趄。
长虹吐白日,仓卒反受诛。
按剑赫凭怒,风雷助号呼。
慈父断子首,狂走无容躯。
夷城芟七族,台观皆焚污。
始期忧患弭,卒动灾祸枢。
秦皇本诈力,事与桓公殊。
奈何效曹子,实谓勇且愚。
世传故多谬,太史征无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