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历想为官日,无如刺史时。
欢娱接宾客,饱暖及妻儿。
自到东都后,安闲更得宜。
分司胜刺史,致仕胜分司。
何况园林下,欣然得朗之。
仰名同旧识,为乐即新知。
有雪先相访,无花不作期。
斗醲干酿酒,夸妙细吟诗。
里巷千来往,都门五别离。
岐分两回首,书到一开眉。
叶落槐亭院,冰生竹阁池。
雀罗谁问讯,鹤氅罢追随。
身与心俱病,容将力共衰。
老来多健忘,唯不忘相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