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人言百果中,唯枣凡且鄙。
皮皴似龟凡,叶小如鼠耳。
胡为不自知,生花此园里。
岂宜遇攀玩,幸免遭伤毁。
二月曲江头,杂英红旖旎。
枣亦在其间,如嫫对西子。
东风不择木,吹喣长未已。
眼看欲合抱,得尽生生理。
寄言游春客,乞君一回视。
君爱绕指柔,从君怜柳杞。
君求悦目艳,不敢争桃李。
君若作大车,轮轴材须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