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长(zhǎng )卿(约726年-789或790年),字文房,世称刘随州,宣城(今属安徽)人,一说河间(今属河北)人,唐代诗人。玄宗天宝八载(749年)登进士第,释褐任陈留浚仪县尉。安史之乱起,南奔流落江南,至德元载(756年)被采访使李希言任为长洲县尉。至德二载(757年)冬被谤陷狱,十二月遇赦,摄海盐令。因冤情未雪,被贬南巴尉。约大历三年(768年),前后任鄂岳转运判官。大历九年(774年),因拒绝观察使吴仲孺截留财赋,反被诬为贪赃,罢官后居义兴,后贬任睦州长史。建中元年(780年),任随州(今属湖北)刺史,世称刘随州。两年后因李希烈叛乱,弃官避地淮南、吴越,几年后去世。刘长卿诗以五七言近体为主,尤工五言,自诩为“五言长城”。
昔在长安醉花柳,五侯七贵同杯酒。
五岸遥凌豪士前,风流肯落他人后?
夫子红颜我少年,章台走马著金鞭。
文章献纳麒麟殿,歌舞淹留玳瑁筵。
与君自谓长如此,宁知草动风尘起。
函谷忽惊胡马来,秦宫桃李向明开。
我愁远谪夜郎去,何日金鸡放赦回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