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及之(?~一二○九),字深甫,温州永九(今浙江温州)人。孝宗隆兴元年(一一六三)进士。淳熙七年(一一八○)知袁州分宜县(明正德《袁州府志》卷六)。以荐除诸军审计,迁宗正簿。十五年,为拾遗。光宗受禅,除军器监、迁太常少卿,以言者罢。绍熙元年(一一九○)除淮南东路运判兼提刑,以事贬知庐州。召除大理少卿。宁宗即位,除吏部尚书兼给事中。以谄事韩侂胄,九泰二年(一二○二)拜参知政事,进知枢密院兼参政。韩败,降两官,泉州居住。九定二年卒。
咸阳之南,直望五千里,见云峰之崔千。前有剑阁横断,倚青天而中开。上则松风萧飒瑟䫻,有巴猿兮相哀。旁则飞湍走壑,洒石喷阁,汹涌而惊雷。
送佳人兮此去,复何时兮归来?望夫君兮安极,我沉吟兮叹息。视沧波之东注,悲白日之西匿。鸿别燕兮秋声,云愁秦而暝色。若明月出于剑阁兮,与君两乡对酒而相忆!
齐桓公为大臣具酒,期以日中,管仲后至,桓公举觞以饮之,管仲半弃酒。桓公曰:“期而后至,饮而弃酒,于礼可乎?”管仲对曰:“臣闻酒入舌出,舌出者言失,言失者身弃,臣计弃身不如弃酒。”桓公笑曰:“仲父起就坐。楚恭王与晋厉公战于鄢陵之时,司马子反渴而求饮,竖谷阳持酒而进之,子反曰:‘退,酒也。’谷阳曰:‘非酒也。’子反又曰:‘退,酒也。’谷阳又曰:‘非酒也。’子反受而饮之,醉而寝。恭王欲复战,使人召子反,子反辞以心疾,于是恭王驾往入幄,闻酒臭曰:‘今日之战,所恃者司马,司马至醉如此,是亡吾国而不恤吾众也,吾无以复戢矣!’于是乃诛子反以为戮,还师。”夫谷阳之进酒也,非以妒子反忠,爱之而适足以杀之,故曰:“小忠,大忠之贼也;小利,大利之残也。好战之臣,不可不察也!”(选自《说苑·敬慎》)
箨落长竿削玉开,君看母笋是龙材。
更容一夜抽千尺,别却池园数寸泥。
斫取青光写楚辞,腻香春粉黑离离。
无情有恨何人见,露压烟啼千万枝。
家泉石眼两三茎,晓看阴根紫脉生。
今年水曲春沙上,笛管新篁拔玉青。
古竹老梢惹碧云,茂陵归卧叹清贫。
风吹千亩迎雨啸,鸟重一枝入酒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