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弃疾(1140年5月28日-1207年10月3日),原字坦夫,后改字幼安,中年后别号稼轩,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(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)人。南宋官员、将领、文学家,豪放派词人,有“词中之龙”之称。与苏轼合称“苏辛”,与李清照并称“济南二安”。辛弃疾出生时,中原已为金兵所占。21岁参加抗金义军,不久归南宋。历任湖北、江西、湖南、福建、浙东安抚使等职。一生力主抗金。曾上《美芹十论》与《九议》,条陈战守之策。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,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,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;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。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,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。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,后被弹劾落职,退隐江西带湖。
齐桓公为大臣具酒,期以日中,管仲后至,桓公举觞以饮之,管仲半弃酒。桓公曰:“期而后至,饮而弃酒,于礼可乎?”管仲对曰:“臣闻酒入舌出,舌出者言失,言失者身弃,臣计弃身不如弃酒。”桓公笑曰:“仲父起就坐。楚恭王与晋厉公战于鄢陵之时,司马子反渴而求饮,竖谷阳持酒而进之,子反曰:‘退,酒也。’谷阳曰:‘非酒也。’子反又曰:‘退,酒也。’谷阳又曰:‘非酒也。’子反受而饮之,醉而寝。恭王欲复战,使人召子反,子反辞以心疾,于是恭王驾往入幄,闻酒臭曰:‘今日之战,所恃者司马,司马至醉如此,是亡吾国而不恤吾众也,吾无以复戢矣!’于是乃诛子反以为戮,还师。”夫谷阳之进酒也,非以妒子反忠,爱之而适足以杀之,故曰:“小忠,大忠之贼也;小利,大利之残也。好战之臣,不可不察也!”(选自《说苑·敬慎》)
羁心积秋晨,晨积展游眺。
孤客伤逝湍,徒旅苦奔峭。
石浅水潺湲,日落山照曜。
荒林纷沃若,哀禽相叫啸。
遭物悼迁斥,存期得要妙。
既秉上皇心,岂屑末代诮。
目睹严子濑,想属任公钓。
谁谓古今殊,异代可同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