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00—1064)韶州曲江人,初名希古,字安道。仁宗天圣二年进士。累迁集贤校理,以谏罢范仲淹事被贬监筠州酒税。庆历中为右正言,支持新政。使契丹,还任知制诰、史馆修撰。再使契丹,以习契丹语被责,复遭茹孝标中伤,遂弃官返乡。皇祐四年起知桂州,经制广南东西路贼盗。寻又助狄青平定侬智高,留广西处置善后事宜。加集贤院学士,徙潭、青州。嘉祐间交阯进扰,任广西体量安抚使。后以尚书左丞知广州。有《武溪集》。
我居北海君南海,寄雁传书谢不能。
桃李春风一杯酒,江湖夜雨十年灯。
持家但有四立壁,治病不蕲三折肱。
想见读书头已白,隔溪猿哭瘴溪藤。(想见 一作:想得;溪藤 一作:藤烟)
东越闽中有庸岭,高数十里,其西北隰中有大蛇,长七八丈,大十余围。土俗常惧。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,多有死者。祭以牛羊,故不得祸。或与人梦,或下谕巫祝,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。都尉、令、长并共患之。然气厉不息。共请求人家生婢子,兼有罪家女养之。至八月朝祭,送蛇穴口,蛇出吞啮之。累年如此,巳用九女。
尔时预复募索,未得其女。将乐县李诞,家有六女,无男。其小女名寄,应募欲行。父母不听。寄曰:“父母无相,惟生六女,无有一男,虽有如无。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,既不能供养,徒费衣食,生无所益,不如早死。卖寄之身,可得少钱,以供父母,岂不善耶!”父母慈怜,终不听去。寄自潜行,不可禁止。
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。至八月朝,便诣庙中坐,怀剑将犬。先将数石米餈,用蜜麨灌之,以置穴口。蛇便出,头大如囷,目如二尺镜,闻餈香气,先啖食之。寄便放犬,犬就啮咋,寄从后斫得数创。疮痛急,蛇因踊出,至庭而死。寄入视穴,得九女髑髅,悉举出,咤言曰:“汝曹怯弱,为蛇所食,甚可哀愍!”于是寄乃缓步而归。
越王闻之,聘寄女为后,指其父为将乐令,母及姊皆有赏赐。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。其歌谣至今存焉。
东府买舟船,西府买器械。
问侬欲何为,团结山水寨。
寨长过我庐,意气甚雄粗。
青衫两承局,暮夜连勾呼。
勾呼且未已,椎剥到鸡豕。
供应稍不如,向前受笞箠。
驱东复驱西,弃却锄与犁。
无钱买刀剑,典尽浑家衣。
去年江南荒,趁熟过江北。
江北不可往,江南归未得。
父母生我时,教我学耕桑。
不识官府严,安能事戎行。
执枪不解刺,执弓不能射。
团结我何为,徒劳定无益。
流离重流离,忍冻复忍饥。
谁谓天地宽,一身无所依。
淮南丧乱后,安集亦未久。
死者积如麻,生者能几口。
荒村日西斜,破屋两三家。
抚摩力不足,将奈此扰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