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天可度,地可量,唯有人心不可防。
但见丹诚赤如血,谁知伪言巧似簧。
劝君掩鼻君莫掩,使君夫妇为参商。
劝君掇蜂君莫掇,使君父子成豺狼。
海底鱼兮天上鸟,高可射兮深可钓。(海底 一作:水底)
唯有人心相对时,咫尺之间不能料。(唯有 一作:只有;之间 一作:之中)
君不见李义府之辈笑欣欣,笑中有刀潜杀人。
阴阳神变皆可测,不测人间笑是瞋。
水波文袄造新成,绫软绵匀温复轻。
晨兴好拥向阳坐,晚出宜披踏雪行。
鹤氅毳疏无实事,木棉花冷得虚名。
宴安往往叹侵夜,卧稳昏昏睡到明。
百姓多寒无可救,一身独暖亦何情!
心中为念农桑苦,耳里如闻饥冻声。
争得大裘长万丈,与君都盖洛阳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