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老父田荒秋雨里,旧时高岸今江水。
佣耕犹自抱长饥,的知无力输租米。
自从乡官新上来,黄纸放尽白纸催。
卖衣得钱都纳却,病骨虽寒聊免缚。
去年衣尽到家口,大女临歧两分首。
今年次女已行媒,亦复驱将换升斗。
室中更有第三女,明年不怕催租苦。
慈乌失其母,哑哑吐哀音。
昼夜不飞去,经年守故林。
夜夜夜半啼,闻者为沾襟。
声中如告诉,未尽反哺心。
百鸟岂无母,尔独哀怨深。
应是母慈重,使尔悲不任。
昔有吴起者,母殁丧不临。
嗟哉斯徒辈,其心不如禽。
慈乌复慈乌,鸟中之曾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