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忆昔射策干先皇,珠帘翠幄分两厢。
紫衣中使下传诏,跪捧冉冉闻天香。
仰观眩晃目生晕,但见晓色开扶桑。
迎阳晚出步就坐,绛纱玉斧光照廊。
野人不识日月角,仿佛尚记重瞳光。
三年归来真一梦,桥山松桧凄风霜。
天容玉色谁敢画,老师古寺昼闭房。
梦中神授心有得,觉来信手笔已忘。
幅巾常服俨不动,孤臣入门涕自滂。
元老侑坐须眉古,虎臣立侍冠剑长。
平生惯写龙凤质,肯顾草间猿与獐。
都人踏破铁门限,黄金白璧空堆床。
尔来摹写亦到我,谓是先帝白发郎。
不须览镜坐自了,明年乞身归故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