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共工赫怒,天维中摧。
鲲鲸喷荡,扬涛起雷。
鱼龙陷人,成此祸胎。
火焚昆山,玉石相磓。
仰希霖雨,洒宝炎煨。
箭发石开,戈挥日回。
邹衍恸哭,燕霜飒来。
微诚不感,犹絷夏台。
苍鹰搏攫,丹棘崔嵬。
豪圣凋枯,王风伤哀。
斯文未丧,东岳岂颓。
穆逃楚难,邹脱吴灾。
见机苦迟,二公所咍。
骥不骤进,麟何来哉!
星离一门,草掷二孩。
万愤结缉,忧从中催。
金瑟玉壶,尽为愁媒。
举酒太息,泣血盈杯。
台星再朗,天网重恢。
屈法申恩,弃瑕取材。
冶长非罪,尼父无猜。
覆盆傥举,应照寒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