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466—1560)广东增城人,字元明,号甘泉。少师事陈献章。弘治十八年进士,授编修。历南京国子监祭酒,南京吏、礼,兵三部尚书。在翰林院时与王守仁同时讲学,主张“随处体认天理”,“知行并进”,反对“知先行后”,与阳明之说有所不同。后筑西樵讲舍讲学,学者称甘泉先生。卒谥文简。著有《心性图说》、《格物通》、《甘泉集》等。
济阴之贾人,渡河而亡其舟,栖于浮而之上,号呼救命。有渔者以舟往救之。未至,贾人曰:“我富者也,能救我,予尔百金!”渔者载而升诸陆,则予十金。渔者曰:“向许百金而今但予十金?”贾人勃然作色曰:“若渔者也,一日捕鱼能获几何?而骤得十金犹为不足乎?”渔者黯然而退。他日,贾人浮吕梁而下,舟薄于石,又覆,而渔者在焉。或曰:“何以不就?”渔者曰:“是许金而不酬者也!”立而观之,遂没。
家世为边户,年年常备胡。
儿僮习鞍马,妇女能弯弧。
胡尘朝夕起,虏骑蔑如无。
邂逅辄相射,杀伤两常俱。
自从澶州盟,南北结欢娱。
虽云免战斗,两地供赋租。
将吏戒生事,庙堂为远图。
身居界河上,不敢界河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