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弃疾(1140年5月28日-1207年10月3日),原字坦夫,后改字幼安,中年后别号稼轩,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(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)人。南宋官员、将领、文学家,豪放派词人,有“词中之龙”之称。与苏轼合称“苏辛”,与李清照并称“济南二安”。辛弃疾出生时,中原已为金兵所占。21岁参加抗金义军,不久归南宋。历任湖北、江西、湖南、福建、浙东安抚使等职。一生力主抗金。曾上《美芹十论》与《九议》,条陈战守之策。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,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,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;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。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,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。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,后被弹劾落职,退隐江西带湖。
青青河边草,悠悠万里道。
草生在春时,远道还有期。
春至草不生,期尽欢无声。
感物怀思心,梦想发中情。
梦君如鸳鸯,比翼云间翔。
既觉寂无见,旷如参与商。
梦君结同心,比翼游北林。
既觉寂无见,旷如商与参。
河洛自用固,不如中岳安。
回流不及返,浮云往自还。
悲风动思心,悠悠谁知者。
悬景无停居,忽如驰驷马。
倾耳怀音响,转目泪双堕。
生存无会期,要君黄泉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