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饮马长城窟,水寒伤马骨。
往谓长城吏,慎莫稽留太原卒!
官作自有程,举筑谐汝声!
男儿宁当格斗死,何能怫郁筑长城。
长城何连连,连连三千里。
边城多健少,内舍多寡妇。
作书与内舍,便嫁莫留住。
善事新姑嫜,时时念我故夫子!
报书往边地,君今出语一何鄙?
身在祸难中,何为稽留他家子?
生男慎莫举,生女哺用脯。
君独不见长城下,死人骸骨相撑拄。
结发行事君,慊慊心意关。
明知边地苦,贱妾何能久自全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