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器之,号臞翁,一号臞庵,自称“东塘人”。淳熙七年(1180年)乡荐第一,客居昆山。在太学,曾写诗送朱熹,又作诗悼赵汝愚,忤韩侂胄。庆元五年(1199年)进士。历任海门县主簿,漳州府学教授、广东转运司主管文字。因临安书商陈起刊刻《江湖集》受株连贬官。官至温陵通判。宝庆三年(1227年)卒。著有《臞翁诗集》2卷,收入《南宋群贤小集》。《江湖集》、《江湖后集》可见其佚诗。
旻天疾威,敷于下土。谋犹回遹,何日斯沮?谋臧不从,不臧覆用。我视谋犹,亦孔之邛。
潝潝訿訿,亦孔之哀。谋之其臧,则具是违。谋之不臧,则具是依。我视谋犹,伊于胡厎。
我龟既厌,不我告犹。谋夫孔多,是用不集。发言盈庭,谁敢执其咎?如匪行迈谋,是用不得于道。
哀哉为犹,匪先民是程,匪大犹是经。维迩言是听,维迩言是争。如彼筑室于道谋,是用不溃于成。
国虽靡止,或圣或否。民虽靡膴,或哲或谋,或肃或艾。如彼泉流,无沦胥以败。
不敢暴虎,不敢冯河。人知其一,莫知其他。战战兢兢,如临深渊,如履薄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