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日出东方隈,似从地底来。
历天又入海,六龙所舍安在哉?
其始与终古不息,人非元气,安得与之久徘徊?
草不谢荣于春风,木不怨落于秋天。
谁挥鞭策驱四运?万物兴歇皆自然。
羲和!羲和!汝奚汩没于荒淫之波?
鲁阳何德,驻景挥戈?
逆道违天,矫诬实多。
吾将囊括大块,浩然与溟涬同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