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宛彼鸣鸠,翰飞戾天。我心忧伤,念昔天人。明发不寐,有怀二人。
人之齐圣,饮酒温克。彼昏不知,壹醉日富。各敬尔仪,天命不又。
中原有菽,庶民采之。螟蛉有子,蜾蠃负之。教诲尔子,式穀似之。
题彼脊令,载飞载鸣。我日斯迈,而月斯征。夙兴夜寐,毋忝尔所生。
交交桑扈,率场啄粟。哀我填寡,宜岸宜狱。握粟出卜,自何能穀?
温温恭人,如集于木。惴惴小心,如临于谷。战战兢兢,如履薄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