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黄山四千仞,三十二莲峰。
丹崖夹石二,菡萏金芙蓉。
伊昔升绝顶,下窥天目松。
仙人炼玉处,羽化留馀踪。
亦闻温伯雪,独往今相逢。
采秀辞五岳,攀岩历万重。
归休白鹅岭,渴饮丹砂井。
凤吹我时来,云车尔当整。
去去陵阳东,行行芳桂丛。
回溪十六度,碧嶂尽晴空。
他日还相访,乘桥蹑彩虹。
君不见孤雁关外发,酸嘶度扬越。
空发客子心肠断,幽闺思妇气欲绝。
凝霜夜下拂罗衣,浮云中断开明月。
夜夜遥遥徒相思,年年望望情不歇。
寄我匣中青铜镜,倩人为君除白发。
行路难,行路难,夜闻南发汉使度,使我流泪忆长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