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弃疾(1140年5月28日-1207年10月3日),原字坦夫,后改字幼安,中年后别号稼轩,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(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)人。南宋官员、将领、文学家,豪放派词人,有“词中之龙”之称。与苏轼合称“苏辛”,与李清照并称“济南二安”。辛弃疾出生时,中原已为金兵所占。21岁参加抗金义军,不久归南宋。历任湖北、江西、湖南、福建、浙东安抚使等职。一生力主抗金。曾上《美芹十论》与《九议》,条陈战守之策。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,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,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;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。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,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。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,后被弹劾落职,退隐江西带湖。
妾身兮不令,婴疾兮来归。
沉滞兮家门,历时兮不差。
旷废兮侍觐,情敬兮有违。
君今兮奉命,远适兮京师。
悠悠兮离别,无因兮叙怀。
瞻望兮踊跃,伫立兮徘徊。
思君兮感结,梦想兮容晖。
君发兮引迈,去我兮日乖。
恨无兮羽翼,高飞兮相追。
长吟兮永叹,泪下兮沾衣。
有木名丹桂,四时香馥馥。
花团夜雪明,叶剪春云绿。
风影清似水,霜枝冷如玉。
独占小山幽,不容凡鸟宿。
匠人爱芳直,裁截为厦屋。
干细力未成,用之君自速。
重任虽大过,直心终不曲。
纵非梁栋材,犹胜寻常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