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益(约750—约830), 唐代诗人,字君虞,祖籍凉州姑臧(今甘肃武威市凉州区),后迁河南郑州。大历四年(769)进士,初任郑县尉,久不得升迁,建中四年(783)登书判拔萃科。因仕途失意,后弃官在燕赵一带漫游。以边塞诗作名世,擅长绝句,尤其工于七绝。
先出也衣絺紵。后出也满囹圄。
吾今见民之洋洋然。东走而不知所处。
有人自南方来。鮒入而(左鱼右见)居。
使人之朝草国为墟。殷有比干。
吴有子胥。齐有狐援。
己不用若言。又斮之东闾。
每斮者经吾参夫二子者乎。
我本汉家子,将适单于庭。
辞决未及终,前驱已抗旌。
仆御涕流离,辕马悲且鸣。
哀郁伤五内,泣泪沾朱缨。
行行日已远,遂造匈奴城。
延我于穹庐,加我阏氏名。
殊类非所安,虽贵非所荣。
父子见陵辱,对之惭且惊。
杀身良不易,默默以苟生。
苟生亦何聊,积思常愤盈。
愿假飞鸿翼,弃之以遐征。
飞鸿不我顾,伫立以屏营。
昔为匣中玉,今为粪上英。
朝华不足欢,甘与秋草并。
传语后世人,远嫁难为情。
政和二年三月壬戍,二三君子相与斗茶于寄傲斋。予为取龙塘水烹之而第其品,以某为上,某次之。某闽入,其所赍宜尤高,而又次之。然大较皆精绝。
盖尝以为天下之物有宜得而不得,不宜得而得之者。富贵有力之人,或有所不能致,而贫贱穷厄、流离迁徙之中,或偶然获焉。所谓“尺有所短,寸有所长”,良不虚也。唐相李卫公好饮惠山泉,置驿传送,不远数千里。而近世欧阳少师作《龙茶录》,序称嘉褚七年亲飨明堂,致斋之夕,始以小团分赐二府,人给一饼,不敢碾试,至今藏之。时熙宁元年也。吾闻茶不问团铤,要之贵新;水不问江井,要之贵活。千里致水,真伪固不可知,就令识真,已非活水。自嘉祜七年壬寅至熙宁元年戊申,首尾七年,更阅三朝而赐茶犹在,此岂复有茶也哉!
今吾提瓶走龙塘,无数十步,此水宜茶,昔人以为不减清远峡。而海道趋建安,不数日可至,故每岁新茶不过三月至矣。罪戾之余,上宽不诛,得与诸公从容谈笑于此。汲泉煮茗,取一时之适,虽在田野,孰与烹数千里之泉、浇七年之赐茗也哉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