廖行之(1137~1189) ,字天民,号省斋,南宋衡州(今湖南省衡阳市)人。孝宗淳熙十一年(1184)进士,调岳州巴陵尉。未数月,以母老归养。告满,改授潭州宁乡主簿,未赴而卒,时淳熙十六年。品行端正,留心经济之学。遗著由其子谦编为《省斋文集》十卷,已佚。
泾水黄,陇野茫。
负太白,腾天狼。
有鸟鸷立,羽翼张。
钩喙决前,钜趯傍。
怒飞饥啸,翾不可当。
老雄死,子复良。
巢岐饮渭,肆翱翔。
顿地紘,提天纲。
列缺掉帜,招摇耀鋩。
鬼神来助,梦嘉祥。
脑涂原野,魄飞扬。
星辰复,恢一方。
思齐大任,文王之母,思媚周姜,京室之妇。大姒嗣徽音,则百斯男。
惠于宗公,神罔时怨,神罔时恫。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。
雍雍在宫,肃肃在庙。不显亦临,无射亦保。
肆戎疾不殄,烈假不瑕。不闻亦式,不谏亦入。肆成人有德,小子有造。古之人无斁,誉髦斯士。
我行其野,蔽芾其樗。昏姻之故,言就尔居。尔不我畜,复我邦家。
我行其野,言采其蓫。昏姻之故,言就尔宿。尔不我畜,言归斯复。
我行其野,言采其葍。不思旧姻,求尔新特。成不以富,亦祗以异。